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網上掛個人信息犯法嗎,以及掛在網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隨便把別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發到網上屬于犯罪嗎?
- 2、把他人信息發到網上構成犯罪嗎
- 3、沒經過別人允許在網上掛他(掛聊天記錄,不掛照片和真實姓名)算違法行為嗎?
- 4、小紅書上掛人違法嗎
- 5、把騙子的個人信息掛在網上違法嗎?
- 6、在網上隨意公布他人私人信息屬于違法嗎?
隨便把別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發到網上屬于犯罪嗎?
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屬于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違反社會道德,也是違法行為。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屬于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違反社會道德,也是違法行為。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擴展資料
相關案例:
2014年底,劉某通過QQ在網上購買100多萬條含有公民個人信息的原始數據,再以每條3分到6分價格出售給有需要的特定客戶群體。嘗到甜頭后,劉某轉變公司業務方向,建立一條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信息整理建庫—個人信息使用、交換、出售的黑色產業鏈。
公司主要收入來源是,將公民信息出售給有特殊數據需求的機構或個人,從中賺取差價,非法牟利100萬余元。目前,該團伙已有44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姓名+電話+身份證號:你的隱私網上只賣3分錢
把他人信息發到網上構成犯罪嗎
【法律分析】
是違法的行為,可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要求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狀告他侵犯個人隱私。沒經過被人的同意,發到網絡上的,就是侵犯別人的隱私權,是違法的。如果獲利了,或者給別人構成嚴重危害了,就是犯罪了,構成犯罪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個人隱私權是人格權的一種,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隱私權,不得未經他人允許,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屬于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違反社會道德,也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 *** 、 *** 、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沒經過別人允許在網上掛他(掛聊天記錄,不掛照片和真實姓名)算違法行為嗎?
未經過他人允許非法將他人聊天記錄向外傳播,屬于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受害人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的,對方不承擔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在錯綜復雜的社會網絡中保留一塊相對獨立,且無損于他人,也無害于社會的安寧環境。因此,尊重他人的隱私實際上就是尊重他人的生活、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尊嚴,尊重他人生活的安寧和幸福。保護隱私,維護生活的安寧和自由,也是維護和諧生活秩序的組成部分。所以說,隱私權是隨著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公民的個人獨立自由、人格尊嚴日益受到重視而出現的一種新型的、獨立的人格權,它彰顯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由于對信息處理不當,企業、 *** 部門和醫院等主體在使用個人信息的過程中,極有可能會造成用戶個人信息泄露,這種泄露會對用戶產生不小的影響。就信息傳播而言,信息合法正確的傳播可以對某件事情起積極的作用。比如,在疫情期間,管理部門通過對居民進行信息采集,可以迅速知道該居民近期內的出行路線,從而判斷其是否去過高風險地區。這種采集個人信息的行為明顯是合法、正當、必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img]小紅書上掛人違法嗎
小紅書上掛人是非法的。
因為牽扯過相關的問題,之前專門了解過。相關的法律條文有如下兩條,其一是:
民法通則 第一百二十條 侵害人格權的民事責任
公民的姓名權、 肖像權、 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以及: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綜上,“掛人”這個行為是可以構成違法的,但只有在公開被掛人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以及對他人進行誹謗的行為才構成違法。
把騙子的個人信息掛在網上違法嗎?
把騙子的個人信息掛在網上違法,屬于侵權。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發布別人個人信息。個人生活情報,包括所有的個人信息和資料。諸如身高、體重、女性三圍、病歷、身體缺陷、健康狀況、生活經歷、財產狀況、婚戀、家庭、社會關系、愛好、信仰、心理特征等。權利主體有權禁止別人非法使用個人生活情報資料,例如,對公民身體的隱秘部分、日記等不許偷看,未經別人同意不得強制披露其財產狀況、社會關系以及別的不為外界知悉傳播或公開的私事等。權利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從事或不從事某種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或無害的活動,不受別人干預、破壞或支配。自然人的隱私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所謂隱私就是不想被別人知曉的個人信息、私密活動和私密空間。雖然把騙子的信息公布到網上可以防止更多的人受騙,這個心意是好的,但這種行為不可取,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處理,比如報警。建議在網上沖浪的時候謹言慎行,可能會對別人造成不可估計的后果,由于網絡技術越來越發達,網絡技術不僅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便利,但也存在很多的安全隱患。所以在網上公布騙子信息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 *** 、 *** 、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在網上隨意公布他人私人信息屬于違法嗎?
在網上隨意公布個人信息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分析
網上被泄露個人信息 *** 方式: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商刪除該侵權信息,如果該網絡服務商未及時采取措施的,對被侵權人損失擴大部分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有人未經他人許可利用網絡將他人信息公開,給他人生活造成影響便侵犯了該公民的隱私權。(一)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二)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商刪除該侵權信息;(三)如果該網絡服務商未及時采取措施的,對被侵權人損失擴大部分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相關法律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關于網上掛個人信息犯法嗎和掛在網上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