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傳播疫情怎么定罪案例,以及傳播疫情罪立案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電子數據證據與傳統證據相比具有什么特點
1、電子證據的出現使得證據的形式多樣化,方便了固定證據的形式,由于電子證據本身的特點,使得電子證據非常便于修改、復制,被人為地篡改后,如果沒有可資對照的副本、映像文件則難以查清、難以判斷。
2、一般來說,電子證據指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的數據電文作為訴訟證據的統稱。
3、電子證據的基本特征:數字化的存在形式;不固定依附特定的載體;可以多次原樣復制。電子證據的種類:字處理文件:通過文字處理系統形成的文件,由文字、標點、表格、各種符號或其他編碼文本組成。
4、相對于其他證據,電子證據具有高科技性和無形性、內容的易破壞性和不安全性、多媒體性和復合性、易保存性和傳輸快捷性以及反復重現性。對電子證據法律屬性的正確認識直接關系到對電子證據的收集和認證。
5、具有開放性的特征 從司法實踐來看,作為證據使用的電子數據越來越與日益開放的互聯網聯系在一起,而網絡電子數據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可以不受時空限制獲取數據。
6、首先證據的認證。證據認證主要是從關聯性、客觀性、合法性三方面進行,電子數據證據也不例外。電子數據是案件發生過程中形成的,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
傳播疫情構成什么罪
傳播新冠疫情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為人故意傳播疫情,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可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傳播新冠肺炎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該罪是故意犯罪,具體的危險犯。①明知自己是新冠肺炎的確診患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治療,只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就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如果構成犯罪的,會判刑,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能構成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
散布疫情謠言屬于什么違法行為
1、法律主觀:散布謠言是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
2、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故意造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定罪處罰。
3、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屬于擾亂公共秩序,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影響極壞或者造成了比較大的社會恐慌,還會受到刑法的制裁。
傳播疫情怎么定罪案例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傳播疫情罪立案標準、傳播疫情怎么定罪案例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