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犯罪構成的構成沿革
- 2、請給一些有關英美法中判決先例拘束原則的資料
- 3、公正審判:歐洲刑事訴訟傳統與歐洲人權法院目錄
- 4、西方法律是如何起源的?
- 5、簡述一下英國司法制度···急
- 6、自證其罪的歷史淵源
犯罪構成的構成沿革
1、年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法利斯進一步發展為犯罪事實,19世紀初,費爾巴哈在刑法中引入犯罪構成,強調從罪刑法定主義出發,規定行為需符合法律才能構成犯罪。
2、特拉伊寧于1946年出版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的《犯罪構成的一般學說》一書,是蘇聯關于犯罪構成理論的第一部專著,它全面地、系統地論述了犯罪構成的概念、意義和犯罪構成理論的內容體系結構,研究了與犯罪構成有關的各種問題。
3、我們這里所稱的是我國刑法犯罪構成的一般概念,那么既然有“一般”必然就有“特殊”,特拉伊寧教授明確指出:“正象犯罪行為既可以一般地確定為危害社會的違法的和有罪的行為,又可以具體確定為偷盜、殺人等等一樣,犯罪構成既可以一般地確定為行為的諸因素的總和,也可以具體地確定為殺人、偷盜等罪的諸因素的總和。
4、構成要件是“法律構成要件”的簡稱廣義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發生的前提條件,刑法上的構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規定可以作為科刑根據的行為類型或犯罪類型。
5、交通肇事罪是一種多發、常見性犯罪,目前處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主要依據是刑法133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1987年發布的《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制定的《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6、犯罪的構成涉及多個方面,包括物質環境、個人身體特征、心理原因、遺傳和經濟原因,以及社會原因。這些因素相互交織,共同作用于一個人,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產生。通過深入分析這些構成要素,我們能更好地理解犯罪行為的多維度成因,為犯罪預防與控制提供科學依據。
請給一些有關英美法中判決先例拘束原則的資料
1、巡回審判后,法官定期集中在中央機關所在地威斯特敏斯特討論和辯論一些案例和法律觀點,綜合彼此依據的習慣和法律,在以后的巡回審判中加以運用。巡回法官在審案時按國王的意志統-解釋和適用各地的習慣法,由此逐漸形成一種在全國通用的習慣法,被稱作普通法。
2、“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則,指一個法院先前的判決對以后法院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響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權利”。 衡平法。
3、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是當今世界的兩大主要法系,涵蓋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國家。大陸法系的代表有德國、法國、中國等;而英美法系則當然以英國和美國為其代表。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之間的不同點的比較,一直都是比較法學家們所熱衷的話題。
公正審判:歐洲刑事訴訟傳統與歐洲人權法院目錄
1、第四章聚焦于公約第6條第1款中的“公正”概念,瓦嘎的理論和“平等武裝”理論在其中的作用,以及歐洲人權法院如何解釋刑事程序中的對抗要求。第五章則探討了“審判”的結構,包括與證人對質的權利和法庭作為對質場所的重要性。
2、第二章深入剖析公約的覆蓋范圍,明確了其對歐洲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保護,從個體生命權到禁止酷刑,再到禁止奴役和強迫勞動,每一項條款都旨在維護人的尊嚴和基本權利。接下來的章節分別闡述了生命權、公正審判權、刑事程序規范,以及公約第8條至第11條的共同限制。
3、這本書名為《公正審判:歐洲刑事訴訟傳統與歐洲人權法院》,深入探討了歐洲刑事訴訟體系的獨特性以及它與歐洲人權法院之間的緊密關聯。它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于2012年1月6日首次發行,簡體中文版本,為讀者提供了全面的視角。全書共計235頁,適合于對歐洲司法系統和人權保護有興趣的讀者。
4、《公正審判》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詳述了19世紀歐洲法學家的著作,這些著作中蘊含的公正審判原則為現代刑事訴訟理念奠定了基礎。第二部分則聚焦于歐洲人權法院的法理,盡管法院的法理看似獨立于傳統,但實際上,它深受19世紀制度原則的影響,這一影響盡管可能是無意的,但不可忽視。
西方法律是如何起源的?
1、由此可見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西方法律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的主要起源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就是當時西方人生活中的習俗、文化、宗教信仰等等的綜合,是當時當地民意的反映。
2、盎格如-撒克遜法:英國從公元5世紀到1066年由盎格如-撒克遜人控制,當時實行的法律多為習慣法,對英國法律的影響很小。(2)普通法的起源:1066年諾曼公爵征服英國后,為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實行土地分封制度和中央集權制度。其中御前會議就是中央集權統治的重要機構。這個機構是由國王親信、主教和貴族參加的議事機構。
3、在西方歷史上,正是在羅馬帝國前期,第一次形成西方刑事訴訟傳統的形成了職業法學家集團,第一次出現了法律教育和法學學派 ,第一次出現了法學著作。羅馬五大法學家之一的蓋尤斯的《法學階梯》,是一部最早的并完整保存下來的西方法學著作。
4、法治起源于西方的古希臘。法治作為一種政治觀念和治國方略,起源于西方。它最初是在古希臘城邦國家形成過程中出現的,是西方社會特有的歷史現象。在古希臘的城邦國家中,由于土地的私有化,人們的社會地位和政治權利也開始出現分化。
簡述一下英國司法制度···急
1、諾曼王朝時期,英國建立了君主專制制,設立了權威極大的御前會議,以其判例作為普通法適用于全國,并在全國分設由國王任命法官的法院來代替原有的地方法院,從此以判例法為淵源的司法制度開始形成。
2、法院制度 早期地方法院: 包括地方公共法院、封建法院、季審法院和城市法院,反映了早期司法體系的多樣性和地方自治。早期中央法院: 從賢人會議到御前會議,展示了國王法院權力的擴張,包括巡回法院、普通訴訟法院、財政法院和王座法院等。
3、英美等國家的禁止令制度是一種司法措施,旨在保護個人或社區免受特定行為的傷害或威脅。禁止令通常是在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中頒發的,可以限制被告或當事人的行為,以確保他們不會繼續做出危害行為或接觸受害人。
4、這一系列的主題源于20世紀90年代英國民事司法改革的理念,即“接近正義”(Access to Justice)。
5、最后,檢察官制度的不同也是兩大法系檢察機關的顯著區別之一。這種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其一,檢察官選任途徑的不同。
自證其罪的歷史淵源
1、這一修訂行動的背景,與冤案錯案的頻發密切相關。佘祥林案和趙作海案等事件,讓公眾對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深感痛心。因此,此次修訂旨在從制度層面遏制并防止此類行為。
2、自罪詔書是古代帝王向百姓表達自我反省、自我譴責,以獲得百姓與天道之間的諒解的圣旨。自證其罪的詔書起源較早,后來逐漸成為一種固定的儀式。當國家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權受到嚴重威脅,皇帝犯下重大錯誤時,一般都會頒布自證其罪的詔書。第一個出具罪證的皇帝:商湯。
3、自證其罪(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又被稱為沉默權規則(the right to silence),指的是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被強迫自己證明自己有罪,不能被迫成為反對自己的證人。時隔15年之后,與公民權利息息相關的刑事訴訟法迎來第二次大修。
4、在不被強迫自證其罪原則的起源和歷史發展過程中,約翰·李爾本案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些學者將其作為該原則確立的標志。一般認為,1639年的約翰·李爾本印刷煽動性書刊案,迫使英國于1641年率先在法律中確立了這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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