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國家對于殘疾補償標準和失業下崗的殘疾人的政策有哪些?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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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下崗的殘疾人的政策有哪些?
對殘疾人退體年齡段的人,真沒有多少人,國家不在乎幾個殘疾人退體吧,55歲到6O歲全國殘疾人算算有多少
因病喪失勞動能力補償標準?
勞動 能力的喪失,是指人身傷害致人殘廢,使其從事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活動的腦力和體力的減損和滅失。
《 國家賠償法 》第27條第1款第(2)項規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 醫療 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按照這一規定,造成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賠償范圍如下:
1. 醫療費賠償
醫療費的賠償,應參照人身傷害賠償的標準計算。
2.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
第一,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賠償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
第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賠償金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
關于對間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費的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給付至18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人身損害農村殘疾賠償標準2020?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由于人身損害造成的殘疾受害人致使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以后,會減少或者喪失自己的收入。這種損失,是人身損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種財產損失。對于這種財產損失,應當由賠償義務人進行賠償。
確定殘疾賠償金時,應當考慮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的因素
1、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部賠償;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其喪失的程度,賠償相應的數額。——相對勞動勞動能力喪失說
2、在具體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或傷殘等級的確定上,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
3、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人身損害賠償的復雜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5條第2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等等“,此條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殘疾賠償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所得(收入)喪失說(又稱差額說)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二、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康復費賠償標準多少?
康復費的賠償標準如下: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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