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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證據采信認定規則是什么?
- 2、民事證據采信認定規則
- 3、民訴案證據采信原則
- 4、法院對證據的采信規則
民事證據采信認定規則是什么?
1、法律主觀:民事證據應當具有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于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人民法院會根據法定程序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全面客觀的審查核實。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民事證據的采信認定規則包括實事求是的原則,唯一性的原則,疑案從無的原則還有其他的原則。實事求是的原則是在訴訟中提供有關的證據,唯一性的原則是案件經過組合之后達到證據的前后一致。
3、法律分析:證言的反證規則:在民事訴訟中,對方對證人證言提出確實的反證時,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方不能反駁的情況下,該證人證言的可靠性降低。
4、法律分析:證據采信規則,就是法院在已經提供的一系列證據中認定、采用具有證明力和可信度的證據時必需遵循的規則。根據行政訴訟法和司法解釋,目前的證據采信規則主要包括:(1)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這是司法解釋第31條第1款的規定,是法院采信證據的最基本規則。
5、法律分析:證人證言采信規則: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向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證人證言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證人就同一事實先后做出不同的證言,順序在先且及時作出的證明力一般較強;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的證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民事證據采信認定規則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證據的采信認定規則包括實事求是的原則,唯一性的原則,疑案從無的原則還有其他的原則。實事求是的原則是在訴訟中提供有關的證據,唯一性的原則是案件經過組合之后達到證據的前后一致。
法律分析:證言的反證規則:在民事訴訟中,對方對證人證言提出確實的反證時,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方不能反駁的情況下,該證人證言的可靠性降低。
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這是司法解釋第31條第1款的規定,是法院采信證據的最基本規則。任何證據只有經過質證,才有可能作為裁判依據。
法律分析:證人證言采信規則: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況向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證人證言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證人就同一事實先后做出不同的證言,順序在先且及時作出的證明力一般較強;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的證明力一般大于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民訴案證據采信原則
1、您好!采信證據,即采證,亦稱認證,是指法官在訴訟過程中,主要是在庭審時,就當事人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過程中,所涉及的與待證事實有關聯的證據材料加以審查認定,以確認其證據能力上的可采性、證據力的大小與強弱并決定是否采信以及如何采信的訴訟行為與職能活動。
2、收集證據必須主動、及時。收集證據要有目的,有計劃。收集證據要客觀、全面。收集證據要深入、細致。依靠群眾與科學技術手段相結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證據必須及時固定,妥善保存。 案件中收集證據的原則有哪些 收集證據必須主動、及時。
3、凡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是直接證據 凡不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必須與其它證據聯系起來才能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是間接證據。直接證據,“間接證據”的對稱。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4、合法原則:對民事證據的判斷應遵循該原則,無據否認某一證據的證據能力的,則應予以確認;對民事行為的過程、形式、結論三方面,應遵循該原則;還應從判決的結果印證心證的合法性。
5、從民事訴訟的誠實信用原則來看,庭審筆錄應當可以作為證據。2013年新《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6、不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提供證據對本證進行反駁的證明活動為反證,如《民訴法解釋》第108條中“對當事人一方為反駁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所主張事實而提供的證據”,就是反證。標準--法官對本證和反證認定采信的不同標準。(1)對本證的采信的一般標準--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高度可能性標準)。
法院對證據的采信規則
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這是司法解釋第31條第1款的規定,是法院采信證據的最基本規則。任何證據只有經過質證,才有可能作為裁判依據。
法律分析:刑事證據的采信標準,可以細分為三方面標準:真實性標準、充分性標準及證明標準。真實性標準是指:只有經審查屬實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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