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駛是一種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其處罰標準和程序也備受關注。本文將詳細介紹超速行駛的處罰標準和程序。
1. 超速行駛的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并記6分;情節嚴重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超速行駛的處罰程序
(1)現場處理當交通警察在巡邏或者設卡時,發現機動車超速行駛,會立即攔下車輛,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并對其進行現場處理。
(2)違法通知書如果駕駛人無法當場處理,交通警察會發放違法通知書,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處理。
(3)處理方式駕駛人可以選擇現場繳納罰款并接受記分,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處理。
(4)處罰結果如果駕駛人選擇現場處理,交通警察會當場開具處罰決定書,并收繳駕駛證,對其進行罰款和記分處理。如果駕駛人選擇到指定地點處理,需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等待處理結果。
總之,超速行駛不僅會危及自身安全,還會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威脅。因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杜絕超速行為。如果不慎違法,應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處理,以免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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