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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證據不足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駁回訴訟請求,意思是,原告提出的訴訟理由,沒有足夠的事實依據加以證明,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來支持訴訟理由。因為沒有事實證據,法院不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拒絕受理。
2、證據不足,駁回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在法律實踐中,當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因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或無法提供有效證據支持其主張時,法院可能會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么寫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么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本的寫法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1)首部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相關信息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2)正文寫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和證據等;(3)尾部寫致送法院的名稱,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和具狀時間。
在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首先要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根據被害人的實際損失情況,合理提出賠償金額,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同時,要明確要求被告人承擔何種民事責任,如賠償損失、恢復原狀等。闡述事實與理由 在起訴狀中,要詳細闡述案件的事實和理由。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格式首先列明檢察院的名稱,注明案號,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是否刑事案件被告人等等。
刑事訴訟請求變化管轄權轉移一定會被受理嗎?
1、刑事訴訟法管轄權轉移請求并不是一定會被受理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
2、管轄權的轉移不受理也是合法的;如果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此案件同樣也不屬于本院管轄的,那么就可以不用受理;同時也會報請上級的人民法院進行指定管轄,此案件也不會再進行移送。
3、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也可以將管轄權進行轉移,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公安機關發現當前的這起案件屬于貪污 *** 犯罪,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都可以轉移管轄權。
4、移送管轄權上訴請求是不會被受理的,法院依職權主動作出的移送管轄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無當事人關于管轄權之意思介入,故此時應賦予當事人救濟權,當事人有權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訴。
5、”但刑事訴訟為了保證被告人的權利,規定只能向上轉移管轄權,而不得向下級人民法院轉移。如檢察院認為某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訴,中級法院審理后認為不會判處無期或死刑的,不得再退回基層人民法院。
6、管轄權的轉移是指經過上級法院同意后可以將案件移交至其刑事訴訟法訴訟請求他法院。當司法機關發現了任何的違法行為后都將會對犯罪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在調查完畢并已經充分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后也是可以將案件移交至檢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前都是要確認是否有該案件的管轄權。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權的訴訟請求權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責令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的書面請求。我國《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權人有:(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可作為請求權人。(3)人民檢察院,在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受損失的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下,也可以作為請求權人。
可以的,但是需要在舉證期限滿之前提出才行。但是當事人如果重新變更了訴情的請求那么法院會重新制定舉證的期限。而且,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系性質與法院對案件作出的認定不一樣時,也可以在非舉證期間變更訴訟請求。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權利有:有權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師叫辯護人,獨立行使辯護權,不受當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律師叫代理人,不是獨立的一方,必須按照當事人的意思辦事。因此,辯護人不能行使代理權,代理人不能行使辯護權。
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并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并制作筆錄,然后向原告宣讀;原告人確認無誤后,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應當分別請律師做辯護人和代理人。辯護人和代理人可以請同一個律師,但應當分別辦理委托手續。請求回避權。有權參加法庭調查和辯論在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庭調查和辯論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有權對原告人提出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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