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交通事故后沒有立案怎么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事故后不立案對車有什么影響
- 2、發生交通事故后當時沒有報警怎么辦
- 3、發生交通事故后沒報案怎么辦
- 4、被車撞了當時沒有報案,過后怎么辦
- 5、交通肇事不立案怎么辦
- 6、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報警怎么辦
交通事故后不立案對車有什么影響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未結案對車主有影響:
1、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協調解決簽字,如果車子被扣留,車子取不出來。
2、交通事故沒處理完是不給驗車的。
3、拖著不結案,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提訟,上進行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車主會陪著打官司。
4、結案時事故損失該保險公司承擔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超出保險賠付范圍的部分由你承擔。《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img]發生交通事故后當時沒有報警怎么辦
交通事故當時沒有報警,可以事后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處理。無論是肇事者還是受害者,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都要沉著冷靜處理問題,切莫慌張。保護好現場,多角度拍攝照片留存證據,以等待交管部門查看。如果事故輕微無人員傷亡,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發生交通事故后沒報案怎么辦
很多人會在交通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就選擇報警,讓交警部門來處理事故。但是對于很多人來講,其實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報案期限的,那么究竟交通事故報案期限是多久呢?相關交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具體的報案時間,只是規定事后報警的,要經過交警部門核查,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應當受理。無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根據有利于事故處理的角度出發,應立即報警。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被車撞了當時沒有報案,過后怎么辦
交通事故發生時沒有報警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記錄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發生交通事故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交通肇事不立案怎么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外出買菜這是必須的,肯定的,這些都與交通密不可分,息息相關,也許有時候你會想要偷懶一下下,或者犒勞一下下,為自己點了一份外賣,這樣也就不用外出,更不用去使用交通工具啦,也就不會發生一系列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咯。但是外出交通是肯定在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們也要打起精神來,以防出現一些 意外事故 ,因為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但是如果你真的出現了 交通事故 ,而且司機還犯了肇事罪,但是卻無法 立案 ,那么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 其實在我們中國的法律條文中有這樣的規定,就是如果有犯罪分子做出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那么要立他們的罪行,也就是立案要必須具備的條件: 1、這個違法犯罪分子真的有犯罪,而且這是一件事實并且是大部分人所知道的或者是有 證據 存在。就可以立罪。 2、該違法犯罪分子犯下的罪行,依據我國的法律條文規定,他是事實的話,就一定依法律去需追究這個違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要叫警察機關等等來協助,如果有犯罪并且確認此事均為事實,但是我國的法律條文卻沒有書寫這樣的相關規定。那么此事就不應該和不應當去追究相關法律的刑事責任的,也就是這樣不算數,不算是一則犯罪案件,所以不能立案。 整體來說可以概況為幾個方面的說。凡事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下,該事件沒有構成違法犯罪行為,并且明確做出不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此事不能當成違法犯罪分子的案件做出處理,也就是說此事不能立案;還有已經被當事人追究的,做出了相應的形式處罰等等,亦或是有了賠款,并且在法庭上明確規定,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能接受原告的起訴,則此事非違法犯罪行為,法庭因此宣告無罪。 ①視情節的嚴重程度,如果當事人沒有受到多么大的受傷,或者是造成的影響比較輕微、對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大的,并且沒有影響多方人員,那么這件事是不認為是犯罪的,最多只能算出來是違法行為。 ②那么如果真的是違法犯罪行為,可是該犯罪和追訴時間差距太遠了的話,也就是說吃過超過了法律的時效期限,那么就相當于是課堂上遲到一樣的原理,老師在你來之前的知識點,毫無疑問,你肯定是漏掉了許許多多的。 以上這種情況均屬于是不能構成違法犯罪行為,也就是說不能立案。那么我們可以對于此事做出如下處理。如果你和別人發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對方也就是肇事者的行為已經嚴重處罰了法律,也就是說已經構成 交通肇事罪 ,那么此時你就是一個被害者,你可以有這樣的行為,你可以到附近的公安機關中去,如實將這件事發生的情況告訴給警方,并且,要求公安機關立案,但是如果公安局不能對此事引起重視,并且還這樣子,公安機關不立案的話,那么你可以去使用我們的作為中國的公民原有的權利,也就是說你可以提起復議,意思就是再一次議論,或者向同級檢察院的 申訴 部門針對公安機關不對你此事造成重視,引起的沖突進行申訴。 二、對交警處理的行為,如果你還是覺得非常委屈,自己的公民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如果你想要去有關部門或者對那些同級檢察院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投訴,也是大大可以滴,雖然這樣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但是這樣我們必須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否則,只會讓做出違法犯罪行為的違法犯罪分子放縱,只會讓他們肆無忌憚地繼續干壞事,我們要時刻保持一顆正義的熱心,正義不可無,就像魚和熊掌不可得件。堅持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
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報警怎么辦
交通事故當時沒有報警,可以事后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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