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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2014年征地青苗補償標準調整
一、青苗補償標準:一般青苗補償費(耕地、園地、林地、未利用地等農用地)為每畝4000元;魚蝦養殖水面青苗補償費為每畝6000元;無魚蝦的青苗補償費為每畝4500元。
二、地上附著物(包括集體土地上房屋附屬設施、農林生產設施、經濟林果林、園林綠化苗木等)的補償標準。)應由征地拆遷機構委托的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根據重置成本價或遷移成本價進行評估確定。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北海市轄區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搬遷補償安置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北政規[2018]2號)的規定進行補償安置。
三。對地上附著物進行評估和補償時,繼續執行《北海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印發北海市轄區征地搬遷園林綠化苗木移植費標準的通知》(北政辦[2014]100號)、《市轄區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搬遷補償安置規定的通知》(北政發[2016]13號)、《北海市轄區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搬遷補償安置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北政規[2018]2號)等文件。
四、征地拆遷機構在制定具體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時,應分別收取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不得納入征地區綜合地價標準,不得擠占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五、合浦縣青苗及地上附著物征地補償標準由合浦縣另行頒布實施
*** 征地補貼是多少
您好!建議您參考:
一、對于征地的補償,在《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中,有著相關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第二十八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畝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
第二十九條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第三十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被征用土地上屬于個人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付給本人外,由被征地單位用于發展生產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不得移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
第三十一條因國家建設征用土地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被征地單位、用地單位和有關單位,通過發展農副業生產和舉辦鄉(鎮)村企業等途徑,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可以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到用地單位或者其他集體所有制單位、全民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
被征地單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審查批準,原有的農業戶口可以轉為非農業戶口。原有的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得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不得私分。
第三十二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用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工程項目施工,需要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他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用的土地范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建設單位向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該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滿,建設單位應當恢復土地的生產條件,及時歸還。
架設地上線路、鋪設地下管線、建設其他地下工程、進行地質勘探等,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由當地縣級人民 *** 批準,并按照前款規定給予補償。
建設單位為選擇建設地址,需要對土地進行勘測的,應當征得當地縣級人民 *** 同意;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三十四條國家建設使用國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準權限經批準后劃撥。使用國有荒山、荒地的,無償劃撥。使用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原使用單位受到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原使用單位需要搬遷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搬遷。
二、對于您所說的“補貼”,我的理解,可能是指征遷中存在的“搬遷獎勵”,這個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地常自行設定。而對于此類獎勵,領取的前提,應是征遷補償合理的前提下。否則,很可能是“因小失大”。
謝謝!
經果林補償標準
龍眼、荔枝(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3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5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80元。上述年限內每畝補償最高限額為3000元以下。
(二)四年以上,十年以下樹齡的,黃皮(一)一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20元;二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30元;三年以下樹齡的,每棵補償40元。
香蕉、大蕉(一)當年種植,未掛果的,每棵補償10元
生態林怎么轉農用地
首先要辦理長期征占林地手續,取得《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將林地轉為一般農用地。
然后辦理設施農用地手續。(一)經營者申請;(二)鎮申報;(三)縣級審核;(四)設施農用地審核同意后,鎮 *** 具體監督設施建設和用地協議的實施,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土地變更調查,登記和臺賬管理等相關工作,縣級農業部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變更和流轉合同備案、登記工作。
一畝果樹補償標準一畝多少棵河南
答案是:河南省果樹補償標準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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