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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線索移送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法律規定主要是《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即: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下級人民法院認為案情重大、復雜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判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審判。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
3、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應當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有關機關應當根據判決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進行處理。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于監委移送案件的規定如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5、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條 法院應將犯罪嫌疑線索、材料移送有關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查處。但根據民事法律規范判斷,當事人之間構成民事法律關系,且不影響民事案件審理的,民事案件可繼續審理。
刑事案件被告人可否提出管轄權異議?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管轄權異議提出主體一般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同時需要說明理由。然后法院對異議進行審查,認為該異議成立的,退回檢察院或者移交主管機關;認為不成立的駁回。
法律分析: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案件管轄有異議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并且說明理由。如果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依法將案件退回人民檢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如果認為本院不宜行使管轄權的,可以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處理。
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將案件退回人民檢察院或者把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認為本院不宜行使管轄權的,可以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處理,普貨認為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應當依法駁回異議。
管轄權有爭議,也是法院之間的問題。被告人是無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十七條 兩個以上同級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必要時,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在刑事訴訟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簡稱二者)的犯罪行為是真實的,那么此時被害人的權利比二者更應該受到保護。如果司法機關的錯誤的管轄權有可能導致二者獲得不正當的利益,被害人應該提出管轄權異議,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刑訴法關于管轄的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的管轄權按照以下標準確定:一審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管轄。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刑事案件異地管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拘留可否異地羈押的有關規定
1、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2、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規定執行羈押,不得將留置、治安拘留、監視居住或者司法拘留的人員關押在看守所。對辦案需要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異地羈押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業務部門批準。
3、法律分析:不是必須的。異地羈押沒有法律規定,只要羈押場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會或者職務犯罪有異地羈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異地羈押。
4、在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與被拘留人不在同一轄區,則被視為異地拘留。
5、法律分析:即人民法院作出拘留決定后,將被拘留人送交與被拘留人的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公安機關看管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與被拘留人不在同一轄區,則被視為異地拘留。
關于刑事訴訟法26條和刑事訴訟法226條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