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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結案的經濟糾紛官司,但被告已經一直未履行,還可以再起訴嗎_百度...
1、如果已經結案,根據法院一事不再理則,原告不能就同一事由再向法院起訴。但是,如果原告持有生效判決,在被告不履行的情況下,原告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分析:案件結案還可以訴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和解的履行期限到期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恢復執行程序。
4、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一審敗訴可以再起訴一次,如果是終審就不能。國家案件審理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敗訴后再提出上訴,那么上訴之后的審理就已經是終審,不能再次提出上訴。
5、可以肯定的是即便超過兩年,債務也不會消失。現在的債務糾紛是比較多的,每年都有很多人因為債務糾紛而起訴到法院。但是過去幾年,我國很多經濟糾紛的執行難度非常大,雖然法院做出了最終判決,但被執行人并沒有按照法院的判決書去執行,所以導致債務人的權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經濟糾紛案件執行期限是多久?
1、法律分析:申請強制執行經濟糾紛至今未執行的期限為兩年。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經濟糾紛至今未執行,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2、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法院執行期限,一般針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從立案起計算,原則上在6個月內完成執行程序。對于非訴執行案件,則在立案后3個月內執結。在執行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執行期限,需由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申請。
3、經濟糾紛案件執行期限是六個月,如果超過六個月還未進行執行的,那么申請人是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一般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判定,這樣才能確定執行的條款是合理的。
4、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若權利人的權利受損害后超過二十年,法院將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判決書一旦生效,通常在十五天內開始執行,若三個月內未執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0年前的經濟糾紛案件。一直沒執行下來,現在還能執行么?
1、一旦中止情形消失經濟糾紛至今未執行,執行程序即可恢復。若找到欠款人經濟糾紛至今未執行,法院會執行并要求欠款人支付款項。判決是獲取欠款最有效的途徑。在法律框架內,尋求法律援助,通過正規渠道維護自身權益,是解決經濟糾紛的關鍵。法律保護每個人的權益,對于10年前的未執行案件,若符合恢復執行的條件,應積極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法律分析:10年前的經濟糾紛案件如果符合要求是可以繼續恢復執行的,如果經過法院判決是可以要到欠款的,只能通過法院判決的形式才是最有效的。如果找到欠款人,法院會執行并讓欠款人付款的。
3、年前的經濟糾紛,法院是否還會受理,要看有沒有過經濟糾紛至今未執行了民事訴訟時效。經濟糾紛至今未執行我國法律條文的規定 (1)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經濟糾紛案件執行期限是六個月,如果超過六個月還未進行執行的,那么申請人是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一般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判定,這樣才能確定執行的條款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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