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以下行為將被處以行政處罰
1. 醉酒駕駛、無證駕駛、無證上路、駕駛無有效行駛證明的機動車輛等違法行為;
2. 交通肇事、超速行駛、占用應急車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等交通違法行為;
3. 不按規定載人、載物、改裝車輛、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
二、注意事項
1. 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后,應及時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罰,不得拒絕、逃避處罰。
2. 接受處罰時應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如提供證據、說明情況等。
3. 處罰決定書應當認真閱讀,如有異議可以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4. 對于醉酒駕駛、交通肇事等嚴重違法行為,除了接受行政處罰外,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
5. 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是有效的防范措施。
以上是車輛行政處罰的法規定及注意事項。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們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為交通安全事業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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