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
- 2、刑事案件提出管轄異議期間時效是多久
- 3、刑事案件管轄移送多久?
- 4、刑事管轄權異議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 5、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 6、刑事案件移送管轄期限是否有明確的規定
刑事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
1、法律主觀: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的規定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當事人對 管轄權 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 答辯狀 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2、法律分析:15日。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后15天的答辯期內提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當事人對受訴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內有權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在二審法院確定該案的管轄權以后,就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參加訴訟。綜上所述,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刑事案件提出管轄異議期間時效是多久
1、刑事案件提出管轄異議期間時效一般是收到起訴狀副本的15日內提出,如果過了這個時間的話,那么就相當于放棄該權利,就算是再提出異議,法院也會不予受理,所以如果要提異議的話一定要在有效期內提出。
2、一般情況下,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之后,法院審查期限15天;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出來后,被告還有10天的上訴期;然后一審法院會批量向二審法院移送案卷,二審法院審理期限是33天;如果維持裁定,再將案卷移送回一審法院。對于管轄權異議的:基層法院審查管轄權異議,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3、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之后,法院審查期限15天;管轄權異議一審裁定出來后,被告還有10天的上訴期;然后一審法院會批量向二審法院移送案卷,二審法院審理期限是30日;如果維持裁定,再將案卷移送回一審法院。
4、法律分析:法律上沒有規定開庭時間,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兩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民事案件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
刑事案件管轄移送多久?
1、移送管轄的上訴時間是10天。移送管轄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發現本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照法律規定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移送管轄就其實質而言,是對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對案件管轄權的移送。它是對管轄 *** 所采用的一種糾正措施。
2、管轄移送跨省的時間一般需要幾個工作日的時間,按照具體的實施情況確定,一般在通過移送機關填寫換押證并加蓋公章之后才能進行移送,而在換押證上面也應當寫明案件承接的具體時間。
3、刑事訴訟法當中沒有明確規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期限,大多數的刑事案件都是直接由當地的公安機關來管轄的,除非涉嫌國家公務員犯罪,這樣公安機關會直接把案件移交到檢察院,刑訴法當中只規定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了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適用條件。
4、移送管轄的上訴時間是10天。 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
刑事管轄權異議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1、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我國目前沒有關于刑事管轄權異議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一條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由原審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申請管轄的期限;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將案件退回人民檢察院或者把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認為本院不宜行使管轄權的,可以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處理,普貨認為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應當依法駁回異議。
3、法律主觀: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 管轄權 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 答辯狀 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起訴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檢察院在接到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資料后,會在一個月內作出起訴或不予起訴的決定,案件重大、復雜的,可以在一個半月內作出決定。
2、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它的最高刑判刑是五年的話那么經過五年就是過了起訴期限,以此類推。法律規定的最高刑規定就與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息息相關,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好這個起訴的期限。
3、刑事案件起訴期限是1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人民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刑事案件移送管轄期限是否有明確的規定
1、刑事案件管轄移送的時間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只要雙方法院在對相關情況進行協商認定后就可以進行移送管轄的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2、刑事訴訟法當中沒有明確規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期限,大多數的刑事案件都是直接由當地的公安機關來管轄的,除非涉嫌國家公務員犯罪,這樣公安機關會直接把案件移交到檢察院,刑訴法當中只規定了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的適用條件。
3、案卷移送法院管轄時間法律沒有規定,只是規定了法院發現自己對于案件沒有管轄權之后,需要將案件進行移送。且需要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法院,對于受移送的法院來說,無正當理由不得不受理被移送的案件。
4、管轄移送案件的期限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需要根據訴訟案件的實際審理情況來進行認定,如果犯罪事實嚴重的則需要較長的時間來進行審理和處罰,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根據相關程序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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