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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訴離婚申請財產保全必要嗎?
法律分析:根據案情確定是否有必要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價值應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額。提供擔保的目的是為申請不當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時提供保證,主要適用于給付之訴。
第一次起訴離婚能申請財產保全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相應的合理的財產擔保。人民法院確認有必要的,可以依法予以保全。
有無必要,要結合案情,財產保全是為可判決或調解離婚并分割財產而準備的,因此如對方同意離婚且有財產,可能發生轉移,應該保全,如無上述可能,沒有保全的必要。
另外,夫妻之間申請財產保全是否有必要需要分情況吧,若對方有的轉移財產的嫌疑那就需要申請,如果沒有就沒那個必要了,因為財產分配最后還是在法院判決下,雙方協商完成的,所以,如果對方沒轉移財產還是不要申請的好,畢竟兩人在一起還是有一定的感情了,是吧。
案件已經起訴,可以更換律師或不要律師嗎
案件已經起訴的,可以撤銷對律師的委托,重新更換律師,也可以不再聘請律師,自己處理訴訟事務。如需撤銷委托,需要向律師出具撤銷委托通知書,并告知法院。因為,提起訴訟是當事人自己的權利,有權自己行使。聘請的律師,只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所以,是否聘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法律分析: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被告人是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辯護,另行委托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想要換律師當然是可以,只是在換律師之前必須要能夠清楚具體律師更換的要求跟具體的條件等等,不要貿然的更換律師。
法律分析:在刑事和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開庭后有權更換律師。民事訴訟中,更換律師需書面告知法院并通知對方當事人。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并自行辯護,但通常不超過兩次更換。若被告人拒絕指派的律師,法院應查明原因,正當理由下可準許更換,但避免導致無辯護人情況發生。
法律分析:無論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開庭后當事人都有權更換律師,但是更換次數等事項需要視案件性質而定。對于民事訴訟,當事人更換律師,代理權出現變更或解除的,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當事人僅有更換申請告知要求。
法律分析:可以的,關鍵是要和原來的律師辦理解除手續。
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有權更換律師。 若要更換律師,當事人需書面通知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收到更換律師的通知后,會通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規定,訴訟代理人的權限變更或解除時,必須書面告知法院。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可以調查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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