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刑事案件上訴期是多久
1、刑事案件上訴期是多久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十天。根據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3、刑事案件上訴期限分為兩種情形,分別是: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4、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判決上訴期通常為十日。這十日是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開始計算的。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日”是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和休息日。但是,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則以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限屆滿日。
刑事案件是由誰提起訴訟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2、所以,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檢察院。只有檢察院有權力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已經起訴的有權力決定是否撤訴,對法院判決不服有權力決定是否上訴。被害人和 *** 則沒有這些權力。由于檢察院的起訴代表國家,所以法庭上起訴方稱為公訴人,犯罪嫌疑人則稱為被告人。法官居中,以體現審判中立。
3、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大多數案件是國家追究犯罪行為,起訴機關為檢察院,此類為公訴案件,檢察院為原告。
5、刑事案件通常都是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但檢察院在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之后,往往還需要作出審查,而不是直接就提起公訴。
刑事案件上訴期是幾天?
刑事案件上訴期是多久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十天。根據規定刑事訴訟期是誰上訴,不服判決刑事訴訟期是誰上訴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刑事訴訟期是誰上訴,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律分析】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序。
刑事案件的上訴期的計算方式為刑事訴訟期是誰上訴: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不服判決的當事人,上訴及抗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當事人,上訴及抗訴期限為五日。
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幾天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十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2、法律分析:刑事上訴的期限是十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
3、法律分析:刑事上訴期限是10天或者5天。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判決而提起上訴,則上訴的期限是10天;如果是不服裁定而提起的上訴,則上訴期限是5天;且前述上訴期限均從收到相關法律文書的第二天起開始計算。
4、上訴期限是當事人提起上訴的期間限定。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5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5、刑事案件上訴期是多久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十天。根據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6、對于判決不服的,上訴期限為十日;對于裁定不服的,上訴期限為五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