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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小孩戶口可以上到外婆家嗎
- 2、公務員搞婚外情怎么處罰
- 3、楊再興歷史
小孩戶口可以上到外婆家嗎
1、孩子戶口可以單獨遷到外婆家。新生兒登記戶口時,可以隨父親或者是母親任何一方的戶籍,而如果隨母親上戶,母親與外婆同在同一戶口簿時,新生兒戶口可以落在以外公或者是外婆為戶主的戶口簿上。
2、法律主觀:正常請況是不可以遷移到外公外婆家的,孩子的戶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 戶口所在地 申報戶口。
3、小孩戶口不可以跟隨外公外婆。孩子的戶口只能隨父親或母親。
公務員搞婚外情怎么處罰
公務員出軌,單位一般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專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法律分析:公職人員婚內出軌一旦被發現的話,最低也要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一些情節嚴重的,甚至有可能會被組織開除出公職人員隊伍,并且從此拉入黑名單,以后國家人事部門不再錄用此類人員。
情節達到嚴重的程度,會面臨開除處分的處罰。
公務員有婚外情屬于違紀行為,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給予處分的。即根據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開除。
法律分析:如果公務員生活作風有問題,搞婚外情,不僅影響個人的仕途,還會被行政處分,構成重婚罪的話還會受到刑事處罰。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一百三十八條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楊再興歷史
楊再興自覺辱沒楊家忠烈威名,羞愧難當,答應歸降,和岳飛結為兄弟。
楊再興死于紹興十年,當時,金軍大肆攻打宋朝疆土。岳飛選派楊再興在曹州于金軍對戰,在打敗金軍后,金軍又派二十萬大軍進攻郾城。楊再興在小商橋于金軍大戰,終因寡不敵眾而亡。
紹興十年,楊再興與金人在小商橋相遇,楊再興寡不敵眾,中箭無數,戰死沙場。南宋抗金名將楊再興簡介據悉,楊再興原本是曹誠的下屬。后來在與岳飛的多次戰爭中被岳飛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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