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可以在結婚地訴訟離婚嗎,以及可以在領證地起訴離婚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離婚在哪里都可以辦理嗎
離婚不是在哪里都可以辦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相關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但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不是;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必須到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的;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是需要開具對方的經常居住地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被告戶口所在地或者是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不行,必須是夫妻雙方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才可以辦理離婚證,現在都有一個月的冷靜期,能和好是最好的。現在離婚證不是全國都可以辦理。
【法律分析】:異地是可以辦理離婚的。如果是協議離婚,辦離婚證的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離婚,帶結婚證、證明被告一方在該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據。異地協議離: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分析:離婚可以異地辦理。協議離婚,應當到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訴訟離婚,應當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夫妻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手續應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案件由婚姻登記地還是被告所在地受理
1、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協議離婚的,可以到雙方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訴訟離婚的話,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法律分析: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 (通常指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可以在婚姻登記地起訴離婚嗎
在結婚登記地可以起訴離婚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國內地居民結婚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而雙方起訴離婚應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分析:不可以。婚姻登記地并非離婚訴訟管轄的法定連結因素。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是由被告戶口所在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特殊情況下才可以由原告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不一定,婚姻登記地并非離婚訴訟管轄的法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可以,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可以在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不需要必須回原登記機關。【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不可以,起訴離婚需要到民事法院,到婚姻登記地只能是協議離婚,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提起訴訟離婚是否可以在婚姻登記地嗎
1、在結婚登記地可以起訴離婚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國內地居民結婚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而雙方起訴離婚應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不在結婚登記地可以訴訟離婚。【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協議離婚的,可以到雙方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訴訟離婚的話,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可以在結婚地訴訟離婚嗎和可以在領證地起訴離婚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