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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1、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合并審理;不能合并審理的告知另行起訴。變更、增加訴訟請求,必須在庭審調查后,辯論階段結束之前提出。如果經過庭審,辯論階段已經結束,你可以撤訴后再次起訴,增加訴訟請求。
2、法律分析: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但是需要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如果舉證期屆滿后,當事人再向法院提出增加訴訟請求會被法院當庭駁回,但是當事人可以另行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3、法律分析:可以。司法實踐中,增加訴訟請求一般包括兩種情形:一是請求事項的增加。如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起訴時只要求被告支付貨款,但在訴訟過程中增加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二是請求數額的增加。即在請求項目不變的情況下,提高某項或某幾項的請求數額。
4、開庭當場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有權向法院申請增加訴訟請求,但是有關法律規定對增加訴訟請求設有時間限制。法庭上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應該先要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是否已經屆滿。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久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沒有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原告啟動訴訟程序時列誰為被告是原告的權利。訴訟中,原告也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其實質是基于程序法所賦予當事人的追加申請權。
申請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沒有規定。一般是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追加被告。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理由成立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久?對于提出申請的期限,目前相關程序法律規定中沒有明文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在法院作出最終的判決或裁定前都可提出申請。但實踐中,當庭審結束后或法庭辯論已經結束后再提出的,會給法院審理過程以及雙方都增加不必要的成本開支,更難得到法院支持。
民事訴訟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原告申請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原告在訴訟過程中發現遺漏了應當參加訴訟的被告或者需要追加新的被告時,可以向法院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請。法院在審查后,認為申請理由成立的,應當裁定追加被告參加訴訟。這一規定為當事人提供了在訴訟過程中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據。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 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追加被告的法律規定如下: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條件,法院應當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當事人。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條件但符合起訴條件的情形下,法院應當駁回追加被告的申請,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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