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婚姻法離婚女方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能否要求賠償?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 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能否要求賠償?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 妻子婚內與他人生子,如今離婚,丈夫有權要求精神賠償嗎?
- 2021離婚法8大條件?
- 離婚時女方要錢該怎么辦?
- 夫妻離婚男方把對女方的補償款付給孩子,有法律依據嗎?
男方出軌女方提出離婚,能否要求賠償?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從法律上講,是不可以的。不管是男女,哪一方出軌都會造成家庭的經濟損失,這是必然的結果,但法律目前規定的婚姻過錯賠償是有條件的。
妻子婚內與他人生子,如今離婚,丈夫有權要求精神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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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也巧,我最近就接了一個類似的案子,主要案情是:
男方在外面跑業務,妻子在老家負責帶孩子。有一次過年回家,妻子在丈夫手機相冊看到一個女人抱著孩子的照片。于是引發了離婚官司,但是地方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持精神賠償這一塊,就算支持,也不會超過1萬元。
本案中妻子婚內與他人生子,如今離婚,丈夫有權要求精神賠償嗎?
根據《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在婚姻關系中如果一方有上述行為,給婚姻的另一方造成的精神上的傷害是無法撫平的,法律規定這樣的精神損害的賠償,正是基于一種對于配偶權的保護。
因此,本案中,基于法理,法院應該支持丈夫的訴求,但是各地的法院標準不一,案情也千差萬別。
最后,我偶然刷微博,了解到一個有趣的數據,根據民政部發布的一組“31年中國人婚姻數據”,數據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全國的結婚人數301.7萬對,同比下降5.7%,近五年來,25-29歲結婚登記結婚的公民最多,晚婚現象明顯。
現在的人不但結婚越來越晚,離婚率卻越來越高,從1987年到2017年離婚率由0.55‰上漲至3.2‰,值得注意的是,從2003年開始至2018,離婚率是連續15年上漲。
隨著思想的開放,離婚率節節攀升。越來越多夫婦對于離婚顯得沒有20世紀那樣保守,勇于維護自己在婚姻中的利益,遇到渣女(渣男),果斷離婚,我認為,這是時代文明進步的表現。因此,婚姻立法必須不斷適應婚姻領域新情況,平衡各方的利益。
如果你有法律問題,可在下方評論區留言或者私信給我,第一時間回復!2021離婚法8大條件?
1、2021年元旦《民法典》實行,更加保護全職太太和“喪偶式婚姻”
《民法典》新增了“離婚經濟補償制度”: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這一規定,有助于社會形成熱愛家庭、服務家庭、建設和諧美好的社會新風尚。同時,對于家庭貢獻大者來說,更加符合客觀實際,也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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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說明的是,這個“負擔較多義務”應不單指全職太太,一方又工作又照顧家庭、孩子,而另一方對于家庭不管不顧,也就是說的“喪偶式婚姻”,應該屬于此種情況。
2、離婚時更加保護無過錯方權益
無過錯方在離婚時可以申請多分財產。還增加了“其他重大過錯”一項,就是說除了對方的“過錯”不限于出軌、家暴、虐待等,對方如果出現了其他重大過錯,無過錯方也可以獲得賠償。
3、民法典新增“離婚冷靜期制度”
《民法典》規定,申請協議離婚后,30天內都可以反悔撤回,同時在30天期滿后,雙方也要在30天內去申請領取離婚證,如果任一方不領取的,則視為申請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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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注意:“離婚冷靜期制度”是只針對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而不針對起訴離婚的夫妻。即訴訟離婚不受此限制,當事人隨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4、離婚不再“遙遙無期”,分居滿1年后,應當判決離婚
《民法典》新增了一種法定應當準予離婚的情形,即經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男女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現行的《婚姻法》規定,第一次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起訴的一方要經過6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而且再次起訴后也不一定能判離,如果對方無過錯,想要起訴離婚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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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降低了判決離婚的門檻,避免了多次離婚訴訟都不能判離的情況,給予了雙方更多的離婚自由。
5、擴大了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范圍
《民法典》中,關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范圍,新增加了“其他勞務報酬”和“投資的收益”這兩項。
其他勞務報酬主要指 *** 、外快、UU跑腿等,即使未告知對方,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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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的收益是指投資公司股權、股票等的收益,但只限于婚后投資,另外要注意的是投資虧損也算共同虧損。
6、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確認,避免一方“被負債”
《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這一規定,是對目前社會中夫妻一方往往在不知情或者發生不明債務的情形下,被另一方故意負債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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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方在外偷偷欠債,或因一己私利故意制造債務,逼迫對方承擔的,明確為個人債務,保護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事后還款=事后追認,因此只要你為對方償還了不明債務,即使不知情,就等于你承認了這部分債務,剩下的需要共同償還。
7、明確婚內財產分割情形,一方“揮霍”財產為法定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的行為
《民法典》新增了“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比如發現對方有各種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時,而且夫妻雙方不想離婚,就要及時主張婚內財產分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而且,“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為法定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的情形之一,這一新規定保護了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家庭共同財產,保護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8、離婚后孩子怎么判?
《民法典》規定,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這比現行《婚姻法》中“哺乳期”的說法更加清晰明確。
8周歲以上的子女,則需要尊重他們本身的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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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8條,都是大家非常關切的婚姻相關的法律條文。而完整的《民法典》包括7編,共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離婚時女方要錢該怎么辦?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了,離婚的時候你說女方要錢,指的是她要什么錢呢?她要錢是否有法律依據呢?而且你是否同意呢?
如果她要錢,你同意給她的話,那么即使她要的錢沒有法律依據,你也是可以給的,只要你自愿給她,想盡快把這婚離了,法律是不禁止的。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不愿意給她,那這個時候如果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那么你們只能去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她去法院,還堅持要錢的話,她必須要相關的法律依據,比如,她要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法律有可能支持她,但是她如果只是額外要求給補償金,而且你沒有法定過錯的情況下,法院也不會支持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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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男方把對女方的補償款付給孩子,有法律依據嗎?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個人擁有財產的確權永遠是屬于個人擁有的。又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子女只有撫養的義務和責任,也就是說,未成年的孩子可以享受父母的財產,卻沒有占有父母財產的權利。
就如樓主所說,夫妻離婚,男方把對女方的補償款付給了孩子,有沒有法律的依據?首先就可以肯定的回答你,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這種私下的行為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
無論你們是協議離婚的,還是走法律的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協議離婚定立的條款和法院解除婚姻的裁決文件,只要離婚既成了事實,在法律上立馬生效,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對方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者是離婚協議書上的協議,付給你的賠償款并沒有親自交到你的手上,而是把它交給了孩子的手中。不知他是想混淆撫養費,還是想繼續為難你。你可以視而不見,依法看成是他贈送給孩子的財產,只要這筆賠償款沒有到你手中,他就沒有依法履行對你的賠償責任。
你可以根據離婚的協議或者是法院的裁決,將男方告上當地的人民法院,強烈要求他履行經濟賠償的責任,這在法律上能夠成立,法院依法一定會支持你要回賠償款的。
好了,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