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推進,紀檢機關對于 *** 行為的打擊力度也越來越大。那么,對于 *** 者,紀委會采取哪些處罰措施呢?下面一一為大家介紹。
1. 警告處分
警告處分是輕的一種處分方式,一般適用于初犯、情節較輕的 *** 行為。受到警告處分的人員,必須認真接受教育,改正錯誤,同時也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警惕自己,避免再犯。
2. 記過處分
記過處分是對于 *** 行為情節較輕的人員的處分方式,通過記載個人檔案,以此來懲戒 *** 者,使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時也警醒其他人員。
3. 降職處分
降職處分是對于 *** 情節較重的人員的處分方式,通過降低職務級別的方式來懲罰 *** 者。這種處分方式一般適用于 *** 數額較大、情節較重的人員。
4. 留黨察看處分
留黨察看處分是對于 *** 情節較重的人員的處分方式,通過留黨察看的方式來懲罰 *** 者,同時也為其留下翻身的機會。留黨察看期為一年三年不等,期間必須認真接受教育,改正錯誤。
5. 開除黨籍處分
開除黨籍是對于 *** 情節極其嚴重的人員的處分方式,是嚴厲的一種處分方式。開除黨籍后, *** 者將永遠失去黨員身份,同時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綜上所述,紀委對于 *** 行為的處罰措施有很多種,具體選擇何種方式,要根據 *** 者的情節和 *** 情況來決定。但無論是哪種處罰方式,都是為了懲罰 *** 者,同時也為了警醒其他人員,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覺悟和政治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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