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涉及打架輕傷派出所不拘人的問題,以及律師告訴大家這樣做是不行的。
問為什么打架輕傷派出所不拘人是不行的?
打架輕傷屬于刑事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輕傷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微傷的行為,屬于刑法的違法行為,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而派出所只是公安機關的基層單位,沒有立法權,無法對犯罪行為進行處理,更不能代替法院對犯罪行為作出判決。
問如果派出所不拘人,那么應該怎么辦?
如果遇到打架輕傷等刑事犯罪行為,應該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如果派出所不拘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進行投訴或舉報,要求依法追究責任。
問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吧。
比如,小明和小紅在街上發生了打架輕傷的糾紛,民警前來處理后,只是口頭勸解了一下,沒有對雙方進行立案處理。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投訴,要求對民警進行追究責任,同時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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