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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檢察院不予起訴需要什么條件
- 2、刑事案件在什么情況下不起訴
- 3、不予起訴條件有哪些
- 4、刑事訴訟法酌定不起訴的情形有什么
- 5、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的條件是什么
- 6、刑事訴訟法中,不起訴的范圍和條件有哪些?
檢察院不予起訴需要什么條件
犯罪分子若期望得到檢察院不起訴,需符合特定的條件。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如無犯罪事實存在或符合本法第十六條條款下的情形,人民檢察院應做出不起訴決定。同時,對于情節輕微且無需判刑或可免予刑罰的罪犯,檢察院亦可行使此權力。
涉嫌犯罪證據存疑,經查證無法證實;構成要件失效證據不足以證明;證據間矛盾無法合理排除;依據證據所得出結論存在其它可能。當刑事案件符合不起訴條件時,檢察機關需作出不起訴裁決。若被不起訴者對此決定不滿,應于收到通知后七日內提出申訴。
檢察院不予起訴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犯罪情節輕微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等。這些條件的設置旨在確保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能夠審慎行使職權,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分析:檢察院不起訴的條件有: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等。
檢察院做筆錄并決定不予起訴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首先,當某行為雖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這樣的行為不被視為犯罪。因此,人民檢察院不會對此提起訴訟,而是會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檢察院做筆錄不予起訴的條件是:(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刑法把情節分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來理解,如果某行為雖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認為是犯罪。
刑事案件在什么情況下不起訴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在以下情況不起訴: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檢察院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刑事案件具備不起訴的可能性。在下列五種情況下,可以不起訴:經特定條件下的赦免;追訴時效已過;情節輕微且無害,不視為犯罪;法律規定需要告訴后才能處理,但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在刑事案件中,存在多種情形可能導致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這些情形包括: 情節顯著輕微,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大,以至于不被認為是犯罪。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即犯罪行為發生后的法定追訴時間內未被發現或未起訴,導致無法繼續追究。
刑事案件不起訴的情形包括: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主觀:刑事案件在以下情況下不起訴:刑事案件中沒有犯罪事實的;犯罪事實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于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什么情況下檢察院不起訴?湖北道博(襄陽)律師事務所龔傲冬律師解法定(絕對)不起訴。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予起訴條件有哪些
免予起訴須具備以下六種情形之一: 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實際損害,不視為犯罪; 已超出法定追訴時效; 因特赦而免于刑罰; 依法僅由被害人自行決定告發或撤回的犯罪;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死亡; 其他依法律規定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
法定不起訴的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其適用條件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酌定不起訴的條件。
檢察院做筆錄不予起訴的條件是:(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若犯罪情節輕微且無需刑罰或免于刑罰的,檢察院可行不起訴決定;如犯罪嫌疑人無罪,或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任一情形者,亦應做不起訴裁決。【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酌定不起訴的情形有什么
受到威脅或欺騙參與犯罪的行為;自首或自首后有立功表現的行為;犯罪輕微且自首,或犯罪嚴重但有立功表現的行為。
其次,酌定不起訴適用于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此外,對于犯罪情節輕微,根據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酌定不起訴需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構成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依據《刑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法的。
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的條件是什么
1、檢察機關在以下條件下可以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若犯罪嫌疑人并無實際犯罪行為或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中的任何一種情況,人民檢察院應依規定作出不起訴的判定。 若犯罪事實輕微且根據《刑法》并不需判以刑罰或免予刑罰,人民檢察院亦可決定不予起訴。
2、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犯罪情節輕微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等。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首先會判斷案件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條件主要包括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等要素。
3、法律分析:檢察院不起訴的條件有: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等。
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都屬于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的范圍。這些規定體現了法律對輕微違法行為的寬容處理,以及對特定情況下犯罪者從輕或免除處罰的考慮。通過明確不予起訴的條件,檢察院能夠更有效地進行司法實踐,確保法律的公正與合理。
5、檢察院做筆錄不予起訴的條件是:(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刑法把情節分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來理解,如果某行為雖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認為是犯罪。
6、涉嫌犯罪證據存疑,經查證無法證實;構成要件失效證據不足以證明;證據間矛盾無法合理排除;依據證據所得出結論存在其它可能。當刑事案件符合不起訴條件時,檢察機關需作出不起訴裁決。若被不起訴者對此決定不滿,應于收到通知后七日內提出申訴。
刑事訴訟法中,不起訴的范圍和條件有哪些?
1、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規屬于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已告訴又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法令規定的免于刑事處罰的。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的不起訴分為三種類型,即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和存疑不起訴。
3、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不起訴情形包括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和證據不足不起訴三種類型。法定不起訴主要適用于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等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死亡等,由檢察長決定。
4、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在以下情況不起訴: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民檢察院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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