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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梁艷松的專家簡介:
- 2、應屆生找工作的一些陷井
梁艷松的專家簡介:
1、法學碩士,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專家,23課堂名師內訓團高級講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企業學習網高級顧問,企業勞動爭議援助指導中心創始人。
2、★專家破案:勞動法專家、 *** 大使梁艷松律師認為,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提前30天向馬小姐發出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并應按馬小姐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應屆生找工作的一些陷井
騙術一:只“試用”不聘用 求職者口述:應聘了一家公司做項目助理,說好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2000元,表現好才能轉正。
騙局1:虛假招聘 應屆畢業生求職,這些“陷阱”需注意!虛假招聘信息很多,很多都是套路。很多畢業生由于長時間內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而變得饑不擇食,當遇到虛假招聘信息時不去判別而落入騙子的圈套。
畢業生求職陷阱的表現有以下幾種:借招聘騙取個人信息。現在有很多販賣個人信息的中介公司,為了獲得更多更精準的信息,往往會在網上發布虛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職者前來。從求職者遞交的海量簡歷中,精準獲得求職者的個人信息。
電話陷阱。一般而言,畢業生在收到用人單位的回應后,會主動進行聯系。有些人正是利用畢業生的這一心理,假借聯系工作傳呼或發送短信給畢業生,讓畢業生給一些收費很高的信息臺回電話,以騙取高額電話費。繳納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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