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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由誰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刑事公訴案件由檢察院以國家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罪犯追究刑事責任。當檢察院確信犯罪事實已清晰且證據確鑿時,應做出起訴決定,按規定提請相關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并向其提交必要的相關文書和證據。
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刑事案件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依照法律要求,檢察機關應對監察機構和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十五天。若犯罪嫌疑承認犯罪且同意量刑,并且有利于快速審判的話,應在十日內作出決議。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所有需提起公訴的案件都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的審查決定。
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區別
適用法律不同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 民事案件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 行政案件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 刑事案件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舉證責任不同:- 在民事訴訟中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通常是“誰主張,誰舉證”,即主張權利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的一方負責提供證據。
【法律分析】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法律分析:案件性質不同: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刑事訴訟解決的是被告人的犯罪和刑罰問題。
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并互有反訴權;行政訴訟由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提起,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和反訴權;刑事訴訟自訴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
具體有以下不同點:(一)、案件性質不同,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刑事訴訟解決的是被告人的犯罪和刑罰問題。
二者的區別:從訴訟主體來看,刑事訴訟是“官告民”、行政訴訟是“民告官”。但也有例外,刑法體系中的自訴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行政訴訟的抽象行政行為,則不具有可訴性,無法提起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法申訴的主體有哪些
1、刑事訴訟中申訴的主體有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等。
2、刑事訴訟法申訴的主體包括原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受委托的律師。刑事申訴是指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致使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公務處理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的權利,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后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3、刑事訴訟中的申訴主體包括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以及利害關系人。
刑事訴訟由誰提起
1、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2、法律分析:公訴案件的訴訟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自訴案件的訴訟由被害人自行提起。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3、刑事公訴案件由檢察院以國家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罪犯追究刑事責任。當檢察院確信犯罪事實已清晰且證據確鑿時,應做出起訴決定,按規定提請相關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并向其提交必要的相關文書和證據。
4、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來起訴。一般情況下,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是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
5、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中其他訴訟參與人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刑事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除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工作人員以外參加刑事訴訟活動,依法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的人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參與人主要包括: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法律主觀:在刑事訴訟中,訴訟參與人是指除了專門機關依職權辦案的人員之外,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并承擔一定訴訟義務,參與訴訟的人。訴訟參與人分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兩大類。根據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我國刑訴法第82條的規定,“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參與人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刑事案件的起訴權歸屬及法律依據
刑事案件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依照法律要求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檢察機關應對監察機構和公安機關移交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的案件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十五天。若犯罪嫌疑承認犯罪且同意量刑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并且有利于快速審判的話,應在十日內作出決議。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所有需提起公訴的案件都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的審查決定。
刑事案件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人民檢察院起訴。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準權或者決定權屬于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要求審查批準逮捕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有批準權。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刑事訴訟法誰能提起訴訟: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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