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詐騙重大金額量刑標準,以及詐騙重大案件標準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詐騙金額量刑標準是多少
- 2、詐騙數額巨大量刑標準
- 3、詐騙金額量刑標準
- 4、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量刑
詐騙金額量刑標準是多少
詐騙罪量刑標準數額是個人詐騙的財產達到2000元以上的就可以對此進行立案處理,就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什么?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存在詐騙錢財這種情況的話,必須要對此進行立案處理。如果詐騙的錢才達到2000元以上的情況之下,是屬于數額較大的,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管制或拘役處罰即可。
[img]詐騙數額巨大量刑標準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犯該罪的,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進行管制,還要交一定數額的罰金。詐騙金額數量巨大的,或還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判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交罰金。詐騙金額數量特別巨大的,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或沒收犯罪嫌疑人的財產。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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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金額量刑標準
、詐騙金額量刑標準是多少
1、詐騙金額量刑標準如下: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10000元的,屬于數額較大,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屬于數額巨茄顫大,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個人詐騙公配納激私財物500000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培襪。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詐騙罪;
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量刑
《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條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
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關于詐騙重大金額量刑標準和詐騙重大案件標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