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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與經濟糾紛的區(qū)別
1、經濟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挪用資金罪屬于刑事案件,這是兩者最本質的區(qū)別。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對象則是本單位的資金。(二)客觀要件。
2、經濟糾紛區(qū)別詐騙,借貸付利息有憑據(jù),真實用途。詐騙是虛構事實,有高額回報,一店兩賣,屬合同違約糾紛,調解,定金不退,違約金酌情處理。挪用資金,歸還,利息。公安移交檢察院起訴,找律師辯護。
3、挪用資金超過三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shù)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數(shù)額為五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shù)額一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4、嚴重違反國家管理體制,破壞商品經濟運行領域的社會經濟秩序。其經濟犯罪的罪名有:銷售假藥,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行賄罪,貪污罪, *** 罪,合同詐騙罪,職務侵占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注冊資金罪,信用證詐騙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走私普通貨物罪等。
5、兩者的區(qū)別在于主體不同, 挪用公款罪指國家工作人員,挪用資金罪是非國家工作人員之外 的公司、單位工作人員。刑法第二百七一條規(guī)定了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6、單純的經濟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的范疇,不存在犯罪問題,因此,也就不存在坐牢之說;如果經濟糾紛中夾雜有其他違法事實,觸犯刑法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坐牢,具體看案情。
侵占罪和經濟糾紛有什么不同
法律主觀:有經濟糾紛如果符合以下要件的能構成職務侵占: 主體要件:主體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且非國家工作人員; 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 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利用職務之便將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 客體要件: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經濟糾紛屬于民事糾紛,職務侵占罪屬于刑事案件,這是兩者最本質的區(qū)別,所以,當事人在處理經濟糾紛與職務侵占罪的時候,不要弄混淆了。如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小編建議來電咨詢平臺的專業(yè)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
法律主觀:職務侵占不屬于經濟糾紛,職務侵占屬于公訴案件。行為人構成職務侵占罪,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shù)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占不屬于經濟糾紛,職務侵占屬于公訴案件。對于被害人因職務侵占的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如果職務侵占行為未構成犯罪,屬于民事上的侵權行為的,可以走民事賠償。
雖然經濟紛爭本身并不直接導致構成職務侵占罪,然而在許多經濟活動中,一些特定的行為卻可能觸發(fā)該罪行的發(fā)生。諸如,職務侵占罪,它通常描述了一個公司、企業(yè)或其他組織中的工作人員如何濫用他們在職務方面所擁有的優(yōu)勢,故意非法占據(jù)或占有本單位的財務資源。
說重一點,就是侵占罪??隙ú皇窃p騙~!他這個是他這個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公私財物,拒不歸還。當然,你得證明,這車得是你的或者公司的,當初沒有贈與合同,只是將車借與你朋友開。
詐騙和經濟糾紛的差別,如何定罪?
1、兩者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的含義不同。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而詐騙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2、經濟糾紛和詐騙兩者的區(qū)別如下:兩者的含義不同。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主觀目的與客觀手段不同。
3、我國詐騙后不跑也不能算是經濟糾紛,如果此時犯罪行為人的行為也構成了詐騙罪。
4、如果個人或單位有部分履行能力,只是夸大或事后由于某種原因造成后來合同無法履行的,按照經濟合同糾紛處理。(三)從實踐中區(qū)分合同詐騙罪與經濟合同糾紛。看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欺詐行為。
公安部關于經濟糾紛不予立案的要件
其中要求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對于把經濟糾紛當成詐騙案件辦理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的公安機關且不予改正者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要追究主管領導責任構成插手經濟糾紛的要件,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必須劃清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的界限,嚴格依法辦事。在當前詐騙、投機倒把等經濟犯罪日趨嚴重的情況下,依法查處按管轄分工應由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這是各級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不能插手經濟糾紛。對于經濟糾紛,沒有立案標準,公安機關不會立案。但是你可以就經濟糾紛攜帶資料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主觀:不能 立案 , 經濟糾紛 不歸公安機關 管轄 ,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予受理。 債權人 應當?shù)饺嗣穹ㄔ禾崞鹈袷?訴訟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
經濟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轄,報警后,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債權人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遵循了公安部關于禁止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法律依據(jù)是《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條。
法律分析:借錢不還屬于經濟糾紛,公安部關于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報警后警察一般不會立案,會建議你到人民法院起訴。
職務侵占一般不立案情形主要是涉案數(shù)額未達到法定標準。
什么是尋釁滋事罪?
1、法律分析: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認定標準有: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侮辱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混亂的。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行為。
2、法律分析: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3、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實施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等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了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損害結果,從而構成的犯罪。尋釁滋事罪來源于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
4、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的行為。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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