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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立功量刑標準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為,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嫌疑人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七十九條
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
[img]自首和立功怎么量刑?
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是現行刑法對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從寬處罰所作的原則性規定。但由于犯罪的性質、自首人的主觀惡性、自首的早晚等情況不盡一致,因此規定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現行刑法把立功與自首聯系在一起,是在自首立功的范圍內唯一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一個情節。在量刑時無論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是否嚴重,都必須考慮予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即使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應該判處死刑的,也要減輕處罰,不得判處死刑;對于不是罪行極其嚴重的被告人,其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應考慮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搶劫罪從犯有重大立功會判多少年
搶劫罪從犯有重大立功,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具體看情節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六十八條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犯罪后有立功如何判刑?
對于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我們國家一直提倡依法治國,對于一些犯罪人員只要其提供案件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案件的發展做出一定的貢獻,按照規定應該給予一定的獎勵,這也是為了更好的建設和諧家園,以及對犯罪人員作出的另一種減少處罰的途徑,是值得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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