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交通事故保全怎么提車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對方財產保全我想提車怎么辦
- 2、車被保全了有全險能把車提出來嗎
- 3、出了交通事故,對方把我的車保全了,我怎樣把車提出來?
- 4、事故提車需要什么手續
- 5、交通事故 如何盡快提車
- 6、出了交通事故怎么把車提出來
對方財產保全我想提車怎么辦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在五日內提車,如果對方申請法院財產保全的話,當事人提車時需要找法院辦理案件的法官,提交與對方保全價值相當的財產作為擔保,才可以去交警隊提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車被保全了有全險能把車提出來嗎
1、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隊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可以在五日內提車,如果對方申請法院財產保全的話,當事人提車時需要找法院辦理案件的法官,提交與對方保全價值相當的財產作為擔保,才可以去交警隊提車。
2、訴前保全的條件必須是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權益遭到極大損害的;必須由利害關系人向財產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請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條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出了交通事故,對方把我的車保全了,我怎樣把車提出來?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對方把你的車保全了,你可以出對方一樣的價值的保全品,或者把交通事故處理好,就可以把車提出來了。
[img]事故提車需要什么手續
解答事故提車需要的手續:1、交通事故的解決方式有調解和訴訟,協商一致可以提車;2、事故車輛一般在檢驗鑒定完畢后五日內,公安交管部門應當通知提車。除非對方提出財產保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 如何盡快提車
事故發生后立即和對方協商,要是能和解,那簽定和解書后,就可以提車了。
要是和解不了的,立即報交警走正常程序,交警應該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拿到認定書后的第3天就可以提車了,這3天是留給對方提出財產保全的時間,3天內要是對方沒提出財產保全的話,就視為放棄保全的權利,交警就可以放車了。
要是對方提出財產保全了,你可以交一定數量的保證金把車提走。車要盡快提走,放在交警那里是收費的,每天40-60元,這個錢保險是不報銷的。
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
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
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出了交通事故怎么把車提出來
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被扣押,主要是要給汽車做鑒定,提車有兩種方式:
一是雙方要是協商一致,達成和解,走簡易程序,簽訂和解協議后就可以立即放車。
二是走正常程序,交警會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出來后,第三天,就可以放車了,這三天是留給受傷人員提出財產保全的時間,如果對方提出財產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證金,也可以把車提出來,要是對方沒提出財產保全的話,直接就可以把車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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