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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去法院起訴流程是怎么樣的?
1、民事糾紛起訴流程是:寫好訴狀,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內會通知當事人是否立案;若決定立案,將在7日內預收案件的受理費,并在立案后2日內交審判庭;庭審程序有庭審準備、法庭調差、法庭辯論、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
2、民事糾紛起訴流程如下:原告起訴。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3、民間債務糾紛起訴流程如下:準備好民事訴訟狀。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4、民事訴訟的主要流程有:原告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并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法院開庭審理,并依法調解或判決。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并調解或判決。
5、民事起訴的流程和費用原告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并通知交費;向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法院開庭審理,并依法調解或判決。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并調解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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