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刑法中,輕傷罪和一般故意傷害罪屬于不同的罪名,其量刑標準也不同。那么,如果一個人犯了兩次輕傷罪,是否可以判一般故意傷害罪的刑期呢?
答案是不能。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同一人在同一犯罪事實中犯了多個罪名的,應當以其中的重罪名定罪量刑。而兩次輕傷罪的量刑標準是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而一般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一個人犯了兩次輕傷罪,也不能被判一般故意傷害罪的刑期。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個人犯了多個輕傷罪,雖然不能判一般故意傷害罪的刑期,但是也不是簡單的將兩個輕傷罪的刑期相加。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同一人在同一犯罪事實中犯了多個罪名的,應當根據罪名的性質、情節和影響,酌情從重、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在量刑時還要考慮罪名的性質、情節和影響等因素。
總之,兩個輕傷罪不能判一般故意傷害罪的刑期,但在量刑時還要考慮罪名的性質、情節和影響等因素。對于犯罪者來說,應該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要輕易犯罪,否則將會承擔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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