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最新深圳離職補償標準文件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深圳集體戶口,辭職后我的戶口該怎么處理?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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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3月份)深圳的疫情什么情況?
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目前深圳市甚至整個廣東省都可以說除了幾天甚至十幾天偶爾冒出來一列“輸入型”病情,基本可以說已經管控住疫情了。但是為了徹底消滅疫情,深圳各工廠單位/住宅小區(qū)等仍然實施人員管控。
現階段深圳市鼓勵各企業(yè)盡快復產復工,工廠已經全部陸陸續(xù)續(xù)開工,以富士康為例,之前有要求員工外地返深必須居家隔離14天或經過核酸檢測OK后才可申請上班。現在為了提升效率,隔離完成后會安排拍胸透檢測,沒問題即可申請上班。
龍華富士康門口招聘處每天早上就已經排起長龍應聘。應聘上后經過檢測沒問題就可上班,且公司可以提供住宿。
目前深圳剛開始復工,人力需求緊缺,這時候來找工作不僅有很多工作可以挑選,且每個公司都會有不同程度的獎勵措施。選擇應該是是一個來深圳找工作的好機會。
謝謝邀請~以上為個人了解深圳目前狀況,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深圳教師降薪的根源,到底在哪里?
深圳教師降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財政收入減少。疫情這三年大量企業(yè)破產倒閉,不少外企撤離深圳,疫情防控也花費了巨大的資金,導致財政吃緊,不得不降低事業(yè)單位的工資和績效以節(jié)省財政開支。
2、正常回調。深圳教師的工資2014年之后漲幅過快,已經遠高于其他事業(yè)單位,甚至比北京上海教師的工資還高出一大截,很多本科畢業(yè)新入職的教師工資都是35萬左右,這次降薪后最低依舊還有25萬左右,還有進一步下調的空間。
3、響應共同富裕的號召。很多偏遠地區(qū)教師的工資才3000元不到,而深圳卻動輒2-3萬起步,導致越來越多的師范類畢業(yè)生都往深圳跑,而偏遠地區(qū)卻沒幾個人愿意去。通過調節(jié)和縮小地區(qū)之間教師收入差距,降低深圳等富裕地區(qū)教師的工資,提高偏遠教師的工資,全國一盤棋,用工資杠桿促進教師隊伍在各地區(qū)健康地流動。
其實這次不單只是深圳的教師降薪了,其他事業(yè)單位和公務員都降薪了,而且降薪力度不比教師小,但很少見人家抱怨,反倒是網絡上經常能看見深圳教師發(fā)帖訴苦,還扯什么房價那么高,工資才這么點,這不是一個好現象,要知道深圳絕大部分人的工資都比教師要低很多,沒買房的也占大多數,如果覺得錢少了,隨時可以辭職,千萬不能委屈自己。
我認為,既然選擇了當老師,就要以教書育人為本,要有師德,升官發(fā)財莫入此門,不然會誤人子弟的。
深圳社保減員原因選錯了怎么更改?
員工離職社保減員的原因可以修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按照《社會保險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有關程序進行修改,完成信息變更登記,否則原定的企業(yè)社保減員將不能按時生效,影響社保福利順利發(fā)放。
修改步驟主要包括查驗原社保登記信息、辦理信息變更登記等步驟,需要企業(yè)和個人同時辦理。拓展知識:企業(yè)和個人需要按時繳納社保費,避免產生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標準不同地區(qū)有所區(qū)別,但基本都按滯納金金額為當月欠繳金額3%每月計算。所以大家在繳納社保費要認真負責,及時交清費用,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深圳集體戶口,辭職后我的戶口該怎么處理?
深圳單位集體戶口就是有這么些麻煩,一是題主說的離職,二是配偶和小孩隨遷得事先征得單位同意,而很多單位不同意。
除非一開始入戶就掛在人才市場,否則中途遷入,人才市場是不會接收的。有人說可以遷到派出所成為托管戶,但一般情況下派出所也是不接收的。那怎么解決,有以下辦法:
1、找一個有集體戶的公司,然后遷過去;
2、找親戚朋友的房產掛靠3、花點錢,找市場上的房產掛靠4、遷到當地派出所掛靠(有的地方可以)
5、耍賴,公司讓遷走,不理它,就是不遷,公司也不能把你的戶口注銷或遷往別處,但萬一你要用戶口本就麻煩了。
員工主動離職能否要求單位補償?
主動辭職,完全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但這里需要有兩個前提條件:
第一,主動離職的原因并非是個人原因,而是公司的原因,比如,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拖欠工資、不經過員工同意隨意調任崗位等等,總之是公司的違法行為導致你忍受不了要離職的。
第二,員工要給公司發(fā)放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里一定要注意的是,不是寫辭職報告,主動些下辭職報告的話,很可能就難要補償金了,在通知書里要明確是因為公司的什么原因,導致你必須與公司之間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在做到這兩點之后,就可以跟公司之間進行談判協商經濟補償金的事情了。
一般來說,如果公司的態(tài)度良好,就與公司之間友好協商,公司愿意賠付一點就接受一點,公司如果實在是一毛不拔的情況下,再去走勞動仲裁流程,雖然說走勞動仲裁對于員工來說是比較容易的事情,但是走到這一步耗時間耗精力,個人可能根本沒有那么多的時間和精力與公司之間耗。
第二,對于個人來說,從公司離職后大部分都要重新就業(yè),有勞動仲裁實踐在身,自己就沒有那么多精力兼顧,而且有些公司也會在意這些經歷,認為你可能不夠友好。
最后,如果真走到勞動仲裁流程之后,勞動仲裁在判決之前,也都是建議單位和員工之間協商解決的,這樣幾方都省事,勞動仲裁相當于一個中介,要求公司和勞動者之間互相讓一點,最后把案子給結了。
所以與其繞一大圈子,最后還是調解,倒不如一開始就與公司好好協商調解,能達到自己的目的就好了,我們做事,還是要選擇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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