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東莞勞動合同標準工資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廣東東莞勞動合同法底薪多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東莞市2019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3年東莞最低標準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18.1元/小時。
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如下:
1、一類地區廣州為每個月2300元、深圳為每個月2360元,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22點慎旅2元;
2、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核悉伍莞、中山為每個月1900元,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8點1元;
3、三類地區汕櫻稿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為每個月1720元,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7點0元;
4、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為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襪褲資標準為每小時16點1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改或國勞動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2022年的是多少
東莞市最低工資月工資為1720元,而最低的小時工資則為16.4元。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可以說是屬于一種隸屬關系,而很多時候勞動者是處于一種比較弱勢的地位,由此我國才會不斷的加強對勞動者合法利益的保護,減少單位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情況出現。其中在工資報酬方面就有最低工資的規定,一般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約定的工資報酬是不能低于當地本年底最低工資標準的,否則單位行為就是違法,自然需要承擔由此不利的的法律責任。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其實是由廣東省 *** 統一來確定的。東莞在廣東屬于二類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類標準來執行最低工資的。在2018年已經調整東莞市的最低月工資為1720元,而最低的小時工資則為16.4元。
《最低工資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本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
[img]2020年東莞城市工作底薪標準是多少?
從2021年12月1日起將東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人員每月可領取失業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來多領162元。
拓展資料: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截至2021年9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湖北7省級行政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 *** 進行調整。
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
中國內地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均正式頒布實施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東莞2022勞動法最低底薪是多少?
勞動法法最低底薪是2100。
第一類標準:廣州和深圳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廣州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深圳為22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
第三類標準:15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3元/小時;
第四類標準:14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不包括項目
《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規定。
東莞基本工資2022最新標準
【法律分析】:東莞工資標準如下:1、全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折算日工資為69.43元,折算小時工資為8.68元;2、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最低工資不包括以下幾類: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 *** 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關于東莞勞動合同標準工資和廣東東莞勞動合同法底薪多少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