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小區公共設施補償標準,以及業主損壞公共設施,怎么處理?對應的知識點,文章可能有點長,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閱讀完,增長自己的知識,最重要的是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可以解決了您的問題,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
- 業主在小區跳樓,物業有責任嗎?有何依據?
- 小區樹枝掉下來砸到車了,物業要負責多少?
- 拆遷賠償中,有無物業管理,賠償標準有區別嗎?
- 業主損壞公共設施,怎么處理?
- 物業小區共用設施對業主造成傷害,物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物權法是怎么規定的?
業主在小區跳樓,物業有責任嗎?有何依據?
這個主要分三種情況:
1.第一種情況:跳樓行為是由于業主自身原因,而非物業的原因,物業各方面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則物業不承擔責任!
2.第二種情況:跳樓行為是由于與物業方有糾紛或者是由于物業防護不到位,則物業需要承擔責任!
3.第三種情況:跳樓行為雖然是由于業主自身行為,但物業方有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地方,如果業主家屬追究,也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小區樹枝掉下來砸到車了,物業要負責多少?
樹枝掉下來砸車,物業負多少責任,這要看物業合同確定的物業服務內容及樹枝掉下來的原因。
如果小區綠化外包專業園林綠化公司,那責任就在園林綠化公司,與物業服務公司無關。
如果物業服務合同包含了小區綠化,那就要看掉下來的原因。
如果是物業公司管理不當引起,物業公司要承擔傾權責任;如果是臺風暴雪等不可抗力引起,物業公司不用承擔責任;如果是他人損壞樹木引起,那么就找損壞人承擔責任,找不到損壞人,物業公司要承擔管理責任。
拆遷賠償中,有無物業管理,賠償標準有區別嗎?
一般都有物業管理。
按"建管分離”的原則,為了保證順利交房,為了保證業主的能正常的裝修、入住和長期的正常生活,新小區必須要配備專業的物業企業。為小區的公共環境、公共秩序、公共設施設備提供管理和服務的。
一句話,新建小區與物業公司是標配。
拆遷補償,尤其是產權置換的安置方式,是以實體房子進行的,"物物交換"與物業管理是兩種關系。新小區有沒有物業管理,與拆遷補償標準沒有直接關系。
如果業主入住后覺得前期物業公司令大多數人人不滿意,可以召開業主大會更換,或者進行業主自治自管。
業主損壞公共設施,怎么處理?
如果損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損失較大,會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如果該業主三次以上破壞公共設施可以對其進行起訴,有法院來裁定和處置他,或者要求他賠償。
物業小區共用設施對業主造成傷害,物業是否承擔賠償責任,物權法是怎么規定的?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建議拍好圖片,有證明人更好。最起碼物業沒有維護好設施,造成傷害肯定有責任了。希望能給你參考。
文章分享結束,小區公共設施補償標準和業主損壞公共設施,怎么處理?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