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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誰有關于刑事偵察方面的論文
1、作為主編,董杰參與編撰了《中國公安新論》,展示了他對公安工作的理論理解。此外,他還是《刑事偵查學》的重要編者,對學科建設做出了貢獻。他還參與了公安部刑事偵查局主編的《刑事偵查基礎訓練工作手冊》和自己的專著《刑事專案偵查》,后者達到了38萬字,體現了他深厚的學術積累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在學術界,樊學勇教授的論文成果豐碩,已在《中國人民大學學報》、《法學家》、《法商研究》、《當代法學》、《河北法學》、《人民檢察》、《檢察日報》以及《中國刑事法雜志》等知名法學期刊上發表論文五十多篇,對犯罪偵查程序與證據的前沿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和研究。
3、在職業生涯早期,王樂龍在 *** 公安廳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近年來,他的學術研究聚焦于刑事錯案問題。
4、高峰,男性,漢族,出生地在四川南充,1973年8月出生于那里。他在學術生涯中取得了顯著成就,分別在2001年和2007年,他在法學領域的重要學府——西南政法大學,先后取得了刑法學碩士學位和訴訟法學博士學位。高峰的職業生涯涵蓋了法律的多個層面。
廖永安的人物著作
1、廖永安:論訴的利益,載《法學家》2005年第6期。4 廖永安、李勝剛:我國民事訴訟費用制度之運行現狀 以一個貧困地區基層法院為分析個案,載《中外法學》2005年第3期。50. 廖永安:論我國民事與行政爭議交叉案件的協調處理,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6期。
2、目前,廖教授已就訴訟費用制度為主題先后在《中外法學》、《政法論壇》、《南京大學法律評論》、《湘潭大學學報》、《北京科技大學學報》、《人民法院報》、《訴訟法學研究》發表系列學術論文,在學界產生了較大的反響。
3、、《我國民事訴訟主管之概念檢討與理念批判》(與廖永安合作),發表于《中國法學》2004年第4期。8《民事再審程序的價值取向與申請再審程序的完善》,發表于《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8《論民事再審程序的完善:制度整合與程序剛性》(與楊劍合作),發表于《法律適用》2006年第7期。
裴蒼齡文集作者簡介
裴蒼齡,1935年12月出生于甘肅民勤縣,是中國西北政法大學的資深教授,以其卓越的教學能力和深厚的學術造詣,被授予陜西省優秀教師的榮譽。他曾在訴訟法教研室擔任主任,同時負責碩士研究生指導小組和導師職務,對學生培養傾注了大量心血。
此部作品是由裴蒼齡撰寫的文集,名為《裴蒼齡文集》。它作為《裴蒼齡文集叢》的一部分,收錄了作者的精華之作。這部圖書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獨特的ISBN號碼是9787511804747,確保了讀者能夠準確識別。它在2011年1月1日首次與讀者見面,標志著一個新的學術里程碑。
潘震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潘震亞積極參與國家事務的領導工作。上海解放后,他投身于復旦大學的接管工作,擔任校委會常務委員和法學院院長,為新中國的教育事業貢獻力量。1949年9月,他榮幸地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見證歷史的重要時刻。
2、潘震亞雖然在1937年與黨失去聯系,但一直以左派愛國民主人士的身份為黨工作,對黨懷著堅貞不渝的赤子之心。解放后,多次向組織提出人黨申請。1962年12月,經 *** 中央組織部批準,他重新加入了中國 *** 。
3、郭沫若會同周恩來、潘漢年、劉曉等人很快就召集了左洪濤、杜國庠等34人,組建了戰地服務團(后改名戰地服務隊)。1937年10月12日,在周恩來、博古、潘漢年等的直接領導下,戰地服務隊10名 *** 員齊聚南橋,成立 *** 第八集團軍戰地服務隊特別支部(簡稱“特支”),直屬 *** 中央長江局領導。
4、兩周后又寫了《彭楊顏邢四同志被敵人捕殺經過》一文,追述了烈士們被捕后視死如歸,為革命奮斗至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跡。 任弼時在1929年前后曾三次被捕,因他均用化名,沒有暴露身份。前兩次周恩來領導特科同志,請同情我黨的律師、法學教授潘震亞與律師費國禧到法庭辯護,合法營救出獄。
5、當時一般的同志被捕后,依*中 國救濟總會進行營救。遇有中央負責同志被捕的時候,就由中央特科負責營救。營 救的辦法主要有三種: 當被捕的同志未暴露身份時,中央特科采取公開聘請律師出面辯護的方法,合法營 救。
論文參考文獻一定要有嗎?
寫文章時參考文獻不一定必須寫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但具體情況取決于文章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的類型、目的和所在領域的要求。學術性文章:對于學術性文章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如學術論文、研究報告等,通常要求引用參考文獻。這是因為學術性文章需要基于前人的研究進行,引用參考文獻可以表明作者的研究基礎、數據來源和理論支持,同時也是對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和認可。
論文一定要參考文獻,在論文中有關的結論,推論都要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是在學術研究過程中,對某一著作或論文的整體的參考或借鑒。征引過的文獻在注釋中已注明,不再出現于文后參考文獻中。按照字面的意思,參考文獻是文章或著作等寫作過程中參考過的文獻。
在論文中,通常不建議不加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是學術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不僅體現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了作者對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和認可,也為讀者提供了深入研究和進一步閱讀的線索。以下是一些關于參考文獻在論文中重要性的詳細解釋:學術規范:在學術界,引用參考文獻是一種公認的學術規范。
是的,寫論文時文獻綜述里面的文章一定要寫到參考文獻里面。綜述中任何與本文相關的重要成果都應當在綜述中得到體現,并且在參考文獻中列出。參考文獻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論文可以將參考文獻省略,但文獻綜述絕對不能省略,而且應是文中引用過的,能反映主題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文獻資料。
寫論文是一定要寫參考文獻的。參考文獻在學術論文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它不僅為作者的研究提供了原始數據資料,也反映了論文的科學依據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學風。同時,它還為讀者提供了查找原始文獻資料的線索,便于讀者進一步檢索、查證、核對有關內容。
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作者介紹
此外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他還合著了《國家賠償問題研究》、《中國現實國家賠償制度》等著作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以及發表了40余篇論文。張軍因其在法學領域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的杰出貢獻,榮獲國務院特殊津貼,顯示出刑事訴訟律關系論綱他在法律界的崇高地位和影響力。他的學術成果和實踐經驗,無疑為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理論、立法與司法實踐提供了深度洞見。
張軍,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二級大法官,其專業背景深厚且經驗豐富。他于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期間擔任司法部副部長,展示了他在法律領域的行政領導能力。
最新刑事訴訟法的全面指南由張軍主編,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該書籍作為法律適用一本通系列的一部分,為讀者提供了深入理解刑事訴訟法的實用資源。本書共包含999頁的內容,適合于專業法律人士或對法律有興趣的公眾參考。其條形碼為9787802179608,ISBN號同樣為9787802179608。
《最新刑事訴訟法適用一本通》是一本依據多項重要法律文件編纂而成的實用工具書,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刑法修正案、刑法解釋案、單行刑法以及相關決定和司法解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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