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利貸的危害
高利貸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利息過高高利貸的年利率通常在50%以上,有些甚高達幾百甚上千倍,這對借款人來說是一筆巨大的負擔,長期處于借貸狀態,難以擺脫負債。
(2)催債手段惡劣高利貸的放貸人為了討 *** 款,常常采用恐嚇、威脅、詐騙等手段,嚴重侵犯了借款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尊嚴權。
(3)涉嫌違法犯罪高利貸的放貸人往往沒有合法的資質和手續,涉嫌非法集資、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2.高利貸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刑法》等法律規定,高利貸的放貸人和借款人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高利貸的放貸人高利貸的放貸人沒有金融許可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機構法》的規定,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高利貸的合同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被認定為無效合同,放貸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高利貸的借款人高利貸的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了解合同內容,不得以不知道合同內容為由拒絕履行合同;同時,在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高利貸雖然看似是一種短期解決資金問題的方式,但其危害是非常嚴重的。放高利是否犯法,事實上是非常明確的,高利貸的放貸人應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而借款人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我們應當遠離高利貸,以合法合規的方式解決資金問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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