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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釋刑事訴訟證明責任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責任分擔:證明責任是指司法機關或者當事人收集或者提供證據,并運用證據證明其主張刑事訴訟法責任分擔的案件事實成立或者有利于自己的責任,不履行這種責任,將承擔其主張不能成立的危險。根據相關規定,我國刑事案件的證明責任分配規則可概括為以下幾點:(1)在公訴案件中,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
在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核心在于判斷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犯罪情節的輕重,該責任由哪一方承擔。法律依據為《刑事訴訟法》第32條,該法條明確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在訴訟過程中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證實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類證據。
證明責任通常被理解為,對于被告是否有罪以及犯罪程度,應當由提出證據并加以證實的一方來承擔。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這通常意味著檢方需要承擔起證明被告有罪的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也有權利要求獲得公正的審判,這包括有機會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就是對于被告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應由誰提出證據并加以證實的責任。【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簡述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出庭公訴時舉證責任的具體承擔
1、在刑事訴訟中一般情況下:公訴案件由公訴方承擔舉證責任,自訴案件由原告方承擔舉證責任。被告人在審判中可以舉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輕。但是,這屬于法律賦予被告人的辯護權,是權利,不是義務或責任。
2、法律解析:舉證規則有哪些法律規定 《 刑事訴訟法 》 第五十一條 公訴 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第五十八條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法庭調查。
3、刑事訴訟中承擔舉證責任的是哪一方 公訴案件案件一律由檢察院負責舉證。 法院有調查取證的權力。法院取證時可以通知辯護律師或者檢察官到場。 被告人沒有證明自己有罪的義務。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被告人主動認罪,沒有其他證據的,法庭不予采信。
4、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5、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全款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
6、也是在維護法律的權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列案件中,證明責任分擔正確的有:
1、自訴案件的反訴人對其反訴承擔控訴職能,相應地就要承擔證明責任,B項正確。2012年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所以C項錯誤。
2、【答案】:D 在我國,證明責任的承擔主體首先是控訴機關和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即公訴案件中的公訴人和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只有他們才應依照法定程序承擔證明犯罪事實是否發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無罪以及犯罪情節輕重的責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負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A項錯誤。
3、證明陂告人有罪的責任,一般分為4類情形:(1)公訴案件中由公訴人來承擔。(2)自訴案件中由自訴講的原告來承擔。因此,B項中的自訴人對其控訴承擔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的責任是正確的。(3)法院不承擔證明責任。(4)被告人既不承擔證明自己有罪的責任,也不承擔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
4、我國法律規定下,證明責任的承擔主體首先是控訴機關和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即公訴案件中的公訴人和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5、屬于依法 不負刑事責任 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并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6、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公檢法機關的證明責任,第43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被告人自訴訟開始起,就處在被動的地位。
交通責任劃分后的賠償問題
交通事故需要按責任賠償。如果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的責任的,需要承擔100%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的責任的,需要承擔80%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的責任,需要承擔60%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在交通的事故中負次要的責任,需要承擔40%的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責任,然后按責任比例賠付。如果小事故,能夠自己協商的,可以直接報保險公司處理。如果是同等責任,可選擇各賠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險公司進行索賠(這種需要雙方保險公司達成共識才可以)。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后,賠償這些費用: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等。
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對方應當承擔百分之六十照顧非機動車方。另外要注意的是責任是在交強險范圍外劃分的余下的部分按照規定當事人各自承擔。
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沒有過錯,機動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2,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一定過錯的,適當減輕機動車駕駛人的責任。3,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全部過錯的,機動車駕駛人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4,機動車和行人相撞采相對無過錯責任,如果行人是故意的,機動車駕駛人將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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