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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訴訟進行不下去能否直接進行行政訴訟?
- 2、民事訴訟轉行政訴訟
- 3、民事訴訟遇到行政訴訟怎么辦
- 4、為什么民事又轉成行政案
- 5、在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把民事糾紛改為行政訴訟?
- 6、民事訴訟可以推翻行政審批嗎?
民事訴訟進行不下去能否直接進行行政訴訟?
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是不同 的。民事訴訟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都是自然人。行政訴訟訴訟主體原告是自然人,被告是單位法人。
根據我國相關的規定,當事人對于法院的判決不滿意的,認為法院執行不力或者執行錯誤的,可以申請執行異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不可申請行政訴訟的,因為法院并不是執行機關。
不可以,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屬于不同的訴訟業務,分別由行政庭和民庭組織審理,不能合并審理,因此不存在在行政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無論什么情況下,法院都不可能將民事糾紛改為行政訴訟。當事人提起訴訟時,就已經確定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包括起訴狀上都必須列明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法院一旦立案受理,就只能按照當事人的選擇進行處理。
民事訴訟轉行政訴訟
1、法律分析:如果爭議行為是行政行為,則應該是行政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民事訴訟不可轉化為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是可以附帶民事訴訟的。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需由原告或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沒有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申請,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則,是不會主動對民事爭議加以審理并做出裁判的。
3、如果民事訴訟審理過程中發現屬于行政訴訟,或者行政訴訟過程中發現屬于民事訴訟,法院都會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原告再另行提起訴訟,而不會轉為其他訴訟。
4、傳統民事案件向行政案件轉化,是指過去一般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的一些傳統的民事侵權案件,隨著行政審判影響力、公信力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選擇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民事訴訟遇到行政訴訟怎么辦
一般沒有什么影響。但是一個案件需要以另外一個案件的結果作為依據的話,會裁定中止審理,等另一個審理結束后再繼續審理。就是行政訴訟對你的民事訴訟有影響,法院會會裁定中止審理,等行政訴訟審理結束后再繼續審理。
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處理方式是應先中止民事訴訟,待行政案件判決后再進行審理。
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認為行政案件的審理需以民事訴訟的裁判為依據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訴訟。
如果判決結果有必然聯系,一般是民事等行政。民事一般是最后的。
行政訴訟中涉及民事爭議的處理,首先需明確,在行政訴訟過程中,如果行政機關就民事爭議作出裁決,且當事人申請同時解決該民事爭議的,法院可以對此一并審理。這意在避免重復訴訟,提高司法效率,減輕當事人負擔。然而,在具體操作中,法院需遵循一定的原則和程序。
為什么民事又轉成行政案
1、傳統民事案件向行政案件轉化,是指過去一般通過民事訴訟來解決的一些傳統的民事侵權案件,隨著行政審判影響力、公信力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選擇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案件產生的原因不同:行政案件因行政管理或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產生;刑事案件因違反刑法而產生。針對的行為和適用對象不同:行政案件的對象是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而刑事案件針對的則是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行為。案件處理的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案件只適用《刑法》及單行法中的刑事規范。
3、如果民事訴訟審理過程中發現屬于行政訴訟,或者行政訴訟過程中發現屬于民事訴訟,法院都會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原告再另行提起訴訟,而不會轉為其他訴訟。
在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把民事糾紛改為行政訴訟?
1、無論什么情況下,法院都不可能將民事糾紛改為行政訴訟。當事人提起訴訟時,就已經確定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包括起訴狀上都必須列明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法院一旦立案受理,就只能按照當事人的選擇進行處理。
2、首先,目的不同。行政訴訟旨在解決行政機關與公民、法人或組織之間的糾紛,并糾正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而民事訴訟則為解決平等主體間的糾紛,保護當事人的民事權益。其次,訴訟主體有差異。在行政訴訟中,一方必須是行政機關,其始終處于被告地位,不可反訴。
3、在行政訴訟中,有一方必定是行政機關,而且它一直處于被告地位,不得反訴;在民事官司中,雙方當事人既可以當原告,也可以當被告,被告可以反訴。(3)人民法院受理起訴的條件不同。
4、不屬于,對于行政機構作出的具體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級機構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建議再合理期限內進行復議或者提起訴訟。在民事訴訟中是不考慮行政優益權的,雙方是平等的,誰也不享有優先權和受益權,除非協議雙方都同意。
5、登記、征收、征用和行政機關對民事爭議所作裁決的情況下。在這些特定情形下,當事人若申請一并解決相關民事爭議,人民法院具備相應的權限與能力,可以一并審理,從而高效解決相關糾紛。簡言之,行政訴訟中一并解決民事爭議不僅可行,而且符合法律規定,能有效避免當事人的訴累,提高司法效率。
6、民事訴訟是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主要解決的是私權利之間的糾紛。行政訴訟則是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當事人的基本權益,依照訴訟法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關系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具有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而另一方只能接受。
民事訴訟可以推翻行政審批嗎?
民事訴訟不能判決推翻行政審批行為。只有在行政訴訟中民事訴訟轉行政,法院才能根據原告民事訴訟轉行政的請求民事訴訟轉行政,判決推翻錯誤民事訴訟轉行政的行政審批行為。
民事訴訟一般情況下是“誰主張、誰舉證”,只有在特殊侵權(如環境污染糾紛、醫療糾紛等)實行舉證倒置。行政訴訟一般情況下是舉證倒置,原告只需要推動訴訟,只有在申請性質的行政審批行為,原告應當對自己的申請行為進行一定的舉證。
無效則需要重新做手續。無效則需要重新做手續。法院裁判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案件事實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對訴訟中所發生的各種問題依職權所作出的判定的統稱。法院裁判是法院依職權作出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的結果,它體現民事訴訟轉行政了司法審判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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