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食堂是為企業員工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其衛生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員工身體健康。然而,有些職工食堂經營者為了追求利潤,忽視了衛生安全問題,甚沒有取得衛生許可證。那么,職工食堂無衛生許可證如何處罰呢?下面我們來看看相關法律法規及處罰方式。
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經許可或者許可證過期未辦理延續手續的,不得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職工食堂應當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業。職工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不得開業?!?/p>
1.責令停業整頓
對于職工食堂沒有取得衛生許可證的,衛生監督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限期整改。整改期間,職工食堂不得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職工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衛生監督部門可以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10萬元以下。
3.吊銷許可證
職工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許可證過期未辦理延續手續的,衛生監督部門可以吊銷其許可證,同時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后,職工食堂將無法經營。
總之,職工食堂無衛生許可證是違法行為,衛生監督部門可以采取多種處罰方式進行懲罰。企業員工在選擇職工食堂時,應該注意選擇有衛生許可證的場所,保障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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