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日前發布了《廈門市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查處規定》,對超限超載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以下是你必須知道的10個細節
1. 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分為嚴重超載、超限行駛兩種情況。
2. 嚴重超載是指車輛超載率達到50%以上或承載能力超過車輛核定載重量的50%以上。
3. 超限行駛是指車輛超限率達到20%以上但未達到50%,或承載能力超過核定載重量的20%以上但未達到50%。
4. 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包括超載、超限、超高、超寬、超長、超重等情況。
5. 對于嚴重超載行為,將處以罰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并責令限期改正;對于拒不改正的,將扣留車輛。
6. 對于超限行駛行為,將處以罰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責令限期改正;對于拒不改正的,將扣留車輛。
7. 對于超限超載行為,將按照嚴重超載和超限行駛兩種情況分別進行處罰。
8. 對于重大超限超載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將由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查處。
10. 營運車輛駕駛員應當嚴格遵守車輛核定載重量及限制條件,確保行車安全。
以上是廈門市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查處規定的10個細節。營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也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威脅。我們應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行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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