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天價拖車費犯法嗎,以及天價拖車費后續(xù)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天價拖車案怎么宣判?
據北京海淀法院官網消息,8公里路程需要支付12.87萬的拖車費,因車輛所屬公司拒不支付,拿不到費用的汽車救援服務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車輛所屬公司支付拖車施救費12.87萬元。13日,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法院判決被告車輛所屬公司支付拖車施救費31685元。
原告汽車救援服務公司訴稱,原告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組織的聯(lián)動救援機制成員。2015年10月23日22時30分,原告經海淀交通支隊黃莊大隊的調配,對位于海淀區(qū)杏石路口東的由北京號牌的大貨車與河北號牌大貨車引發(fā)的嚴重交通事故進行救援、拖車以及清理現(xiàn)場。該事故由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號牌的大貨車承擔全部責任。
原告接到交警的調配任務后,先后共計派出救援車3輛、200噸吊車1輛、75噸吊車1輛、鉤(勾)機1部、貨車5部、高低板車1輛、人員6人到達現(xiàn)場,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清理、救援、托運等事宜。在托運過程中,車輛殘骸從拖車上掉落,原告又調配1輛75噸吊車進行救援。
原告將上述事故車輛運送至指定停車場,并告知被告應支付的所有費用為12.87萬元。被告公司則以費用過高為由拒絕支付。庭審中,被告公司辯稱,監(jiān)控視頻中顯示原告派出現(xiàn)場救援車輛、人員與原告主張的救援車輛、人員形式、數量不一致,存在重復計費問題。
取回被扣車輛居然也要收“天價拖車費”?
總有幾個不好的人,總有幾個想吃油水的人,這種事情就應該曝光出來!
近日有北京市民反映,自己的車輛因違章停車被交警拖走,到停車場取車時,卻被要求繳納巨額停車拖車費。新京報記者探訪停車場,發(fā)現(xiàn)有車主被索要4300元拖車費。對此交管部門回應稱,停車場收取費用與他們無關,他們與停車場沒有合作關系。
與以往屢遭輿論詬病的“天價拖車費”有著本質不同的是,前者是在車輛事故救援中由社會救援機構收取的拖車費和停車費;而本次則是交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扣留、拖移、停放機動車所產生的費用。
這兩種行為的區(qū)別在于:前者是事故救援,后者是交通執(zhí)法;前者的實施主體是經營性機構,后者的實施主體是執(zhí)法機關。由此,按照法律規(guī)定,前者可以收取拖車費、停車費,后者則不應收取任何費用。
這一切都是有明確法律依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機動車違停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除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外,還可以將該機動車拖走,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
事實上,不只是車輛違停,當駕駛人有其他違法行為(如無證駕駛、超限超載),或者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員傷亡)時,交警也可以扣留車輛將其拖走,但都不應收取拖車費和停車費。關于這一點,《行政強制法》第26條有明確規(guī)定:“因查封、扣押發(fā)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即不得向當事人收取保管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新聞中,交管部門稱他們并沒有向車主收取拖車費,是停車場收的。這種說法同樣站不住腳。根據《行政強制法》,“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但“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也就是說,交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社會停車場,但拖車費、停車費仍由交管部門承擔,無論交管部門還是社會停車場,都不能向車主收取相關費用。
法律規(guī)定得如此明確,《行政強制法》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已經實施了好多年,這種現(xiàn)象本來不應該出現(xiàn)。
[img]天價拖車費事件層出不窮,為何拖車公司由不得車主做主?
因為在車主處于被動方,如果不給拖車費,拖車公司就不會將車給車主,這樣的蠻橫行為也讓車主不得不給出拖車費。年復一年,任憑車主怨聲載道,可“天價拖車費”的事件仍在不停地上演。雖有五部委聯(lián)合出臺的《關于規(guī)范公路清障施救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但拖車公司隨便開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例子仍層出不窮。
應看到,天價拖車費的戲碼,在各地不斷上演。不少人將其歸結為收費標準缺失。可早在2010年9月,國家發(fā)改委和交通部就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而各省也紛紛按照這份通知,分別規(guī)定了自己的收費標準。但是這種戲碼仍舊層出不窮。
其實,輿論早已揭開了交通救援行業(yè)的壟斷黑幕。雖然交通救援市場有多家救援公司,但公司須經過交管等部門批準才能“接活”,而且會按照“潛規(guī)則”分別承包一個路段。如此一來,本應激烈競爭的拖車服務,在權力指揮下形成“藩鎮(zhèn)割據”的壟斷態(tài)勢。
交管部門和拖車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利益關聯(lián),需要依法調查。另外,天價拖車費顯然已經違反了物價部門和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無論是當地的物價局和交管局,只要有一個部門認真執(zhí)法,這個事情就不會這樣。實際上,也恰恰是因為一些職能部門熱衷于出臺文件,卻在執(zhí)法方面懈怠、疲軟,所以,才會讓天價拖車費層出不窮,也助長了那些拖車公司的囂張氣焰。
關于天價拖車費犯法嗎和天價拖車費后續(xù)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