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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費和執行費計算標準
1、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中止執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
2、訴訟保全:費用范圍30元至520元,總額不超過5000元。 申請費:執行費按執行金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最低500元,最高67400元;財產保全費30元至520元;支付令申請為財產案件受理標準的1/3;公示催告每件100元;破產申請按破產財產總額的一定比例減半交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關于一般訴訟費需要多少錢的問題回答如下:第一, 訴訟 標的10000到20210元,訴訟費為標的額×5%-200元; 第二,官司贏了以后,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第三,從起訴 立案 到 一審 判決下達,大約4-6個月時間,如果有 二審 ,再加上3-4個月時間。判決結果生效后25天左右可以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
民事法院申請執行的費用是多少
1、向申請執行費用標準民事訴訟書執行費,法律規定的執行費標準是: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民事訴訟書執行費,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對于不超過1萬元的民事案件執行費,每件固定收費50元。 對于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民事案件執行費,按照執行金額的5%計算,但最低收費100元。 對于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民事案件執行費,按照執行金額的1%加上2400元計算。
3、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5%交納民事訴訟書執行費;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民事訴訟書執行費;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按照0.1%交納。
訴訟執行費收費標準
1、申請保全措施民事訴訟書執行費的民事訴訟書執行費,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民事訴訟書執行費: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民事訴訟書執行費,每件交納30元民事訴訟書執行費;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中止執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
2、當執行案件沒有明確的執行金額或價額時,應交納50元至500元作為執行費用。 若執行金額或價額不超過1萬元,則每件案件的基本費用為50元。 對于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執行費用按照5%的比例交納。 當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時,執行費用按照1%的比例交納。
3、執行費收費標準: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趄過1一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申請訴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千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4、訴訟費的執行費計算方式取決于執行金額或價額。若無明確執行金額或價額,則每件案件需繳納50元至500元不等。若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每件需繳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照5%的比例繳納。若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按照1%的比例繳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按照0.5%的比例繳納。
5、執行費收取標準有哪些執行費收取的標準如下:(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5%交納;(3)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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