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駕證吊扣期間開車如何處罰
1. 罰款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輛時沒有取得相應的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撤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2. 記分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三十三條規定,駕駛證記分周期內,駕駛人連續記滿12分的,應當依照規定吊銷駕駛證,且在吊銷后一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如果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輛,將會被處以12分的記分處罰。
3. 刑事處罰
如果駕駛人員在駕證吊扣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如何避免更大的麻煩
1. 不要駕駛機動車輛
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要駕駛機動車輛。如果有緊急情況需要駕駛機動車輛,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駕駛或者選擇其他交通工具。
2. 及時申請恢復駕駛資格
如果駕駛證被吊銷,駕駛人員可以在吊銷期滿后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恢復駕駛資格。在申請前,應當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識。
3. 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駕駛
作為駕駛人員,應當時刻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駕、不疲勞駕駛等,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只有文明駕駛,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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