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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訴訟和起訴的區別
- 2、為什么刑事案件要檢察院起訴
- 3、起訴和公訴是什么區別
訴訟和起訴的區別
1、法律分析:訴訟與起訴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定義上的區別:起訴指的是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法院對某一特定案件進行審理的行為。而訴訟則是指當事人通過法院解決糾紛的過程,從起訴到法院受理、審理、判決以及執行的整個程序。
2、【法律分析】訴訟與起訴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內容:定義不同: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訴訟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
3、起訴和訴訟有什么區別起訴和訴訟區別如下:(1)性質不同。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訴訟是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是一種法律行動,分為民事和刑事兩類;(2)過程不同。
4、法律主觀:起訴與訴訟的區別是:起訴是訴訟的一環,訴訟包含起訴。起訴是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訴訟是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
5、三)綜上所述,訴訟是整個案件全過程,起訴是整個案件的開始。
為什么刑事案件要檢察院起訴
法律主觀: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之內,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審查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起訴的活動。審查起訴活動是人民檢察院的職權之一,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必經程序。
檢察院會起訴的情況就是在有證據能夠證明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可以進行起訴;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追究被告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在行政訴訟中,當事人如果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檢察院在行政訴訟中主要起到監督作用,但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檢察院的參與。特殊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特殊情況下,案件可能需要檢察院的介入。
逮捕和取保候審都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強制措施,不是說不逮捕就是沒事了,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順利進行。案件還是會繼續走流程,偵查完畢還會移送審查,后續還會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判決。
法律分析:案子從派出所移交檢察院,是指偵查終結,查明犯罪事實,證據充分,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法院有權將刑事案件發回檢察院,一般來說,刑事案件退回檢察院有以下原因:他們大多證據不足,法院要求他們補足證據后再起訴;檢察院提供的指控和證據不能完全支持,需要追加指控予以退回;在審判過程中,檢察院要求休庭。人民法院審查起訴后,沒有新的事實、證據的,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
起訴和公訴是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概念不同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刑事訴訟的起訴指什么,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公訴:是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調查機關)偵查終結(調查終結)刑事訴訟的起訴指什么,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依法定職權進行審查,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對刑事判決進行審查,或依法決定不起訴的訴訟活動。
法律分析:不一樣。定義不同: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訴訟指糾紛當事人通過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形式。過程不同:起訴是整個法院審判案件的開始,訴訟是整個法院審判案件的全過程,起訴、審查、開庭、判決,結案的整個過程。
法律分析:區別如下:起訴: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訴訟。公訴的對稱 。這類案件屬于告訴乃論的和其刑事訴訟的起訴指什么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 。
法律分析:起訴是指自然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概念不同,一般來說公訴是指觸犯到的刑事案件,指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過審判確定犯罪事實、懲罰犯罪人的訴訟活動。起訴是指當事人因為民事糾紛來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然后法院根據相關法律來對原告和被告的糾紛來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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