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七十六條規定,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除外,應當依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一)造成輕傷的,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造成重傷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三)造成死亡的,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2.吊銷駕駛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七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一)在公路上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或者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
(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無證駕駛機動車的;
(四)因逃避處罰而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累計記滿十二分的;
(六)駕駛機動車參加道路競賽,違反規定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百七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拘留十五日以下
(一)在公路上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的;
(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情節惡劣的。
4.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百三十八條規定,因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處五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拘役。
總之,肇事駕駛員一旦發生車傷人事故,將會面臨嚴厲的處罰。因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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