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保險到什么階段算結束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保險到什么階段算結束工作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政務網工傷保險每月截止時間
- 2、工傷鑒定后多久可以工傷終結,社保局的賠償什么時候可以到賬呢
- 3、工傷待遇什么時候結束?
- 4、請問工傷保險報停時間是從什么時候算起
- 5、工傷認定后,停工留薪期怎么計算?從什么時候開始什么時候結束?
- 6、工傷什么情況下終止
政務網工傷保險每月截止時間
每月月底,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那么工傷賠償截止時間是什么呢?接下來就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相關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工傷賠償的申報時間
p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pp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pp/ppstrong法律依據:/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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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傷賠償時間標準
一、工傷賠償時間標準p工傷賠償最長在一年以內必須提出。/pp《工傷保險條例》/pp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pp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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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傷賠償時間期限
一、工傷賠償時間期限p申請工傷賠償的時效是1年。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按照《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pp/p二、工傷認定范圍p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pp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pp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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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傷賠償有效期是多久
工傷賠償的有效期:當事人就工傷賠償糾紛而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間是一年;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打算依法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十五日,從當事人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算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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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傷索賠有效期怎么算
勞動者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為工傷后,用人單位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時效中止的,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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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傷認定期限過了工傷賠償怎么辦
p大家好,我是找法 *** 邀嘉賓律師:李正紅。/pp工傷認定超期,是指用人單位或傷者,或者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要求作工傷認定時,超過了法律法規規定的,工傷認定申請時效。即超過了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期限。/pp那么工傷認定期限過了怎么辦呢?主要有兩種救濟途徑:/pp一、傷者通過工傷保險賠償案由,獲得救濟;/pp二、傷者直接通過,一般民事損害賠償案由獲得救濟。/pp以上兩種救濟途徑,傷者均應當通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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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傷爭議可以私了解決嗎
pstrong一、工傷爭議可以私了解決嗎/strong/pp時下很多用工單位在工傷發生以后為逃避責任或者逃避 *** 處罰與社會輿論壓力試圖采取和勞動者私下調解,而很多勞動由于不懂法怕麻煩便接受私了的提議,但這卻是一種對自己極不負責人的做法,這樣不僅會損害個人權益,更會助長用工單位的氣焰,讓更多的勞動者受到傷害。/pp因此,勞動者發生工傷以后,用人單位私下與勞動者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無效,理由是工傷認定、賠償是國家強制執行的范圍,必須通過勞動保障部門來處理,私了協議破壞了國家關于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是無效的。
[img]工傷鑒定后多久可以工傷終結,社保局的賠償什么時候可以到賬呢
1.兩個月內到賬。
2.一般工傷待遇審核遞交之后兩個月內到賬。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工傷待遇審核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達后,向社保遞交申請后下達的。
工傷待遇什么時候結束?
一、工傷待遇什么時候結束? 工傷索賠有沒有時間限制 1、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 職業病 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以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因工負傷申報賠償要交什么材料 (1)《 工傷保險 待遇申報表》;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原件及復印件; (4)《護理等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身份證 復印件; (6)員工工傷前12個月的《 養老保險 對賬單》; (7)門診(或住院)病歷原件及復印件、出院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醫藥費收據、住院費用明細清單(兩者金額應一致); (9)《領取 傷殘津貼 申請表》(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者填寫); (10)《一次性支付傷殘津貼申請書》(僅限于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四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跨統籌地區戶籍職工)。 二、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傷認定結束后,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復雜的為60日內。 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請問工傷保險報停時間是從什么時候算起
通常而言,職工 繳納工傷保險 后,將在次月生效,因此停繳工傷保險也還是在次月失效。因此,工傷保險停繳后,次月自動報停。 工傷保險屬于一種只有用人單位承擔費用的社會保險制度,因此單位就不能要求職工也承擔部分 工傷保險費用 。而要是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 造成人身損害 的話,此時需要先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那么之后才有可能獲得相應的 工傷保險賠償 。而其中,往往會結合工傷鑒定的結果來確定應該享受怎樣的 工傷保險待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認定后,停工留薪期怎么計算?從什么時候開始什么時候結束?
工傷認定后,停工留薪期就從受傷時的時間點開始算起,到痊愈后能夠重新復工結束。
工傷什么情況下終止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拒絕治療的。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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