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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要打一個官司,律師說有95%的勝率,能相信他嗎??
肯定是不可信的,一場官司的贏或者輸,要考慮到很多方面的因素,不能夠僅僅因為律師作出的承諾而盲目相信,我們所能做的事就是提供充分的證據,這樣才能夠提高律師在法庭上的勝率,沒有任何一個律師敢說自己有多少勝率,只能夠說自己盡力而為。如果有律師這樣說的話,我們最好換一個律師。
律師如果說勝訴率70%,那么贏得官司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打官司的勝訴率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如證據的充分性、法律的適用、法官的裁量權等,因此即使律師表示有70%的勝訴率,也不能簡單地判斷就一定能贏得訴訟。
律師打官司,更重的是勝率,而不是所謂的良心,律師做事情不能憑良心,因為任何一起官司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沒有最終法院判決的結果下來之前都只是嫌疑人,都只是訴訟人,不是罪犯。
可信度非常高 所以他們才會有這樣的一種做法,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一種律師,他們通常在自己打官司的時候都會勝券在握。而且他們也能夠充分的把握住對方律師所闡述的一些內容的漏洞,這樣的一些律師通常在自己的學習和生活當中都是處于一個非常嚴謹的地步的,才能夠讓他們自己有這樣的充分的把握。
所謂的民間律師不能相信 很多人找律師打官司都過于關心所謂的“勝率”,其實這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案件的勝負在法院判決以前都是不確定的,并且,律師在開庭以前僅僅是看到、聽到原告或者被告一方的證據或者陳述,這并不足以判斷案件的全部事實。
律師說話不算話怎么辦
律師不誠信的,其行為違反職業操守,當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師事務所協商,要求退還所收取的全部或者部分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律師所在地的律師協會或者司法機關投訴,要求對律師進行查處。
面對那些說話不算話,承諾難以兌現的人,與其試圖說服他們,不如選擇沉默。對這樣的人,自己的事情要盡量保密,避免他們輕易獲取信息并利用。有時候,保持沉默就是最好的應對方式。與這種人交流時,要盡量避免透露過多的個人信息。他們的承諾可能只是口頭上的,無法轉化為實際行動。
如果遇到鄉鎮府說話不算數的情況,您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尋求解決。首先,您可以在當地鄉鎮府內部尋求幫助,嘗試通過 *** 部門或者領導反映問題,有時候內部協調能夠快速解決問題。如果內部解決無果,您還可以考慮向縣級 *** 相關部門提出投訴,通過上一級 *** 的監督和介入,可能會獲得更好的結果。
根據您所說的,房子是夫妻合買的,就算沒有協議,您的房子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您還健在,這套房子誰也拿不走,誰也沒有繼承權。如果您覺得律師不靠譜,可以向律師事務所申請更換律師,或直接解雇他,再找1個。
案子不贏不收分文 說出這種話的律師簡直比保證你案子一定贏的人還不靠譜。當然不排除剛開始找案源的年輕律師。做律師是需要巨大的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可以說,律師給出的專業意見,出具的各種文書,都是需要成本的。訴訟不是結果,只是必要的工具。律師在其中就是為了維護合法的利益最大化。
打官司要跟律師說實話嗎
1、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應當向律師如實陳述事實。律師依據這些事實,結合法律規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和代理服務。如果當事人隱瞞事實,可能會導致律師無法提供最準確的法律建議,進而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
2、打官司必須要跟律師說實話。因為律師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以:事實為依據,用法律的標準來判斷事非,分清責任,決定雙方的對與錯。如果不說實話就會做出錯誤的判米許,引來一方的不服,問題無法解決。所以只有銀律師說實話,問題才能取得公正的判定,雙才能滿意的解決。
3、向律師咨詢問題,必須實話實說,因為你的證詞可能會對你有利,或者對起訴方或者被訴方有利,如果律師發現了能替你辯護的證據鏈,可能你的官司可能就贏了,但是如果你不說實話可能律師就要自己搜集證據,沒有切入點,會很麻煩,對你也不好,我覺得最好實話實說,律師也會給你交底的。
4、建議盡量把涉及案件的細節全部告訴律師,否則,如果委托的律師不知情,就無法全面地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假如對方開庭時提出對自己一方不利的證據,在本方律師沒有準備的情況下,可能就非常被動了。
5、請律師打官司不能對你請的律師有所隱瞞,只有他知道所有的情況才會真正的能夠打贏這場官司,如果有所隱瞞的話,面對最后的結果誰也無法預料。
6、律師解答 請律師打官司起訴的方式為:可以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面談,盡量全面準確和真實地向其陳述案情,律師一般會給一個初步的意見。然后雙方可以就律師收費及其他代理事宜洽談。如果可以達成一致,就應該按照當地的要求簽訂委托協議和其他委托手續。
如何看待庭審時,法官大罵「你放屁!」
1、我認為這一言行確實過于粗俗,不僅顯露出其個人素養不高,同時暴露出其法律意識不強。人民法院作為居民維護個人合法權益的最后一道關卡,法官應該是最應知法、懂法、守法的存在。可是在網絡曝光內容當中,我們明顯能看到這位周姓法官的言詞存在不文明現象,而根據相關法規及做法,已違反司法禮儀。
2、法官庭審時的不當言論嚴重違背了司法職業道德和法庭禮儀,損害了司法形象和公信力。法官言論不當,損害司法形象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作為法律的執行者和裁判者,應當保持嚴謹、公正、文明的職業形象。
3、法官原本是公平公正的判官,有維護庭審秩序的職責,如果自身言語不文明,影響庭審秩序,實是“知法犯法”,令人無語。如果法官言語上有侮辱他人的情形,本身就是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有失法庭體統,也有失法官的身份,甚至會被追究侵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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