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霸橋區看守所監規八條
- 2、公安局取保和檢察院取保的區別
- 3、看守所獄規12條
霸橋區看守所監規八條
遵守監規紀律 霸橋區看守所監規維護刑事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第一條維護刑事訴訟活動正常進行,就是要求所有在押人員遵守監規紀律,服從管理。這是維護看守所秩序和安全的基本前提。保持生活秩序 在押人員需保持生活秩序,按規定時間作息,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和環境衛生。這一條是保障在押人員身心健康的重要規定。
搞好個人和監室衛生,愛護公共財物,講文明、懂禮貌。 遵守一日生活制度,嚴格按規定的作息時間活動。 聽到起床信號后,必須立即起床,未經批準不得臥床不起。 起床后,必須整理好內務衛生,按順序洗漱,不得擁護搶位。
服從看守人員的管理教育與武裝民警看管。實事求是交待清楚自己的問題,檢舉犯罪同伙,揭發他人犯罪行為。認真學習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觀。搞好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內務整潔。按時作息,遵守學習,生活,勞動等各項制度。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看守所必須堅持嚴密警戒看管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權益,另外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
以及進出監區的規定。第23條至第28條強調學習態度和紀律,要求熟記監規、遵守學習行為規范。第29條至第34條則是禮貌待人、規范稱呼和行為舉止的要求,以及對待來訪領導的態度。總的來說,這些監規旨在塑造一個有序、安全和文明的看守所環境,確保所有在押人員的行為符合法律和監管規定。
公安局取保和檢察院取保的區別
1、公安局取保和檢察院取保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具有不同的性質、程序和法律效果。公安局取保主要發生在偵查階段,側重于確保案件偵查的順利進行;而檢察院取保則發生在審查起訴階段,旨在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確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在實際操作中,兩者相互配合,共同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2、公安取保和檢察院取保區別在于執行機關不同、采取的措施不同、手續不同等。取保候審申請不一定是要律師辦理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等人員申請取保候審。
3、法律分析:公安局取保候審和檢察院取保候審的區別:公安局取保候審和檢察院取保候審最后的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4、檢察院取保候審和公安局取保候審的區別檢察院取保候審和公安局取保候審的區別:公安局取保候審:案子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批準。檢察院取保候審:案子移交到檢察機關,由檢察院機關批準。不管是在公安局辦理還是在檢察院辦理取保候審,其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
5、不一樣。公安局取保候審:是指案子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批準。檢察院取保候審:是指案子移交到檢察機關,由檢察院機關批準。不管是在公安局辦理還是在檢察院辦理取保候審,其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其依據的法律都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執行。
看守所獄規12條
1、本規范是在押人員的言行準則,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樹立棄惡向善,改邪歸正的正確態度。
2、看守所里的監規:服從看守人員的管理教育與武裝民警看管。實事求是交待清楚自己的問題,檢舉犯罪同伙,揭發他人犯罪行為。認真學習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觀。搞好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內務整潔。按時作息,遵守學習,生活,勞動等各項制度。
3、必須服從看守干警的管教和武警執勤人員的看管 必須牢牢實實交代自己的所有問題,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 必須按時作息,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必須保持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室內外整潔。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主要交清監內在押人員人數、當班時發生和發現的情況、已辦完和未辦完的事項、應當注意的問題及值班物品。1在押人員患病應及時通知醫生,必要時報告所領導;對患嚴重疾病的在押人員要及時通知其家屬和辦案單位,并填發《在押人員患病通知書》和《在押人員患病告知書》。
5、第二條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勞動,認罪悔罪。第三條愛祖國,愛人民,愛集體,愛學習,愛勞動。第四條明禮誠信,互助友善,勤儉自強。第五條依法行使權利,采用正當方式和程序維護個人合法權益。
6、發現監內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的。私藏違禁品的(比如刀具,超過20公分的繩子,筆)爭吵不休的。嚴重違規一共15條。反正在看守所就是非常難受,違反監規犯錯會挨打,戴著手銬腳鐐關禁閉,手腳牢牢拷在審訊椅上面十幾天不能動。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