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農村承包耕地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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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征地亦償永久農田標準
一、征地補償標準
(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農村征收土地價格是多少錢一畝房屋地上物補償怎樣算
第一,農村土地征收綜合地價補償標準因地理位置、區位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而普遍存在差異,大多以3-7萬元這一區間為主,最新最高的也有12萬元的。第二,農房拆遷中除了住房安置、房屋主體補償外,對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含房屋地上物)也會逐一清點后按標準進行補償,當然各地的補償標準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這是曾從事過多年農村征地拆遷工作的筆者,結合當地政策和收集了解到的相關資料,給出的答案。下面,就簡要說說相關情況。
一、關于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一般會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三部分組成,這三部分合在一起就是土地征收的綜合地價補償。
據各地公開的征地政策,每畝地的綜合地價補償在3-7萬元這一范圍內的較多。就地理位置、區位條件、發展水平來說,西部地區的征地補償標準肯定不能與東部地區相比,山區不能與平原相比,重點發展地區與一般地區也有差距。
比如,筆者這里土地補償費每畝1.6萬元、安置補助費折算后約3.6萬元、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的綜合定額補償1.8萬元,合在一起是7萬元。目前最新最高的應是今年5月公布的某一重點發展地區的土地征收綜合地價補償標準為每畝12萬元。
二、關于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房屋地上的構附著物是宅基地上構附著物的一部分。就農房拆遷而言,除了住房安置、房屋主體補償、房屋殘值搬家及獎勵外,對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也會逐一清點后進行補償。
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主要有堡坎、圍墻、地壩、水井、灶、太陽能熱水器、房屋裝飾。就房屋地上物主要就地板磚、墻磚的補償,不少地方是按實際面積進行補償的。比如,筆者這里是地板磚、墻磚每平方米40元。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征收的綜合地價補償存在地區差異,以3-7萬元每畝的較多;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是逐一清點后按當地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2021年遼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
一、新土地管理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征地補償標準有哪些新變化?
新土地管理法細化土地征收程序,設立征收土地預公告制度,規范征收補償,規定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農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具體變化如下:
1.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
3.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同時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組織聽證。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制定。
對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完成本條例規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 *** 批準。
有批準權的人民 *** 應當對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為了公共利益確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進行審查。
6.征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圍、征收時間等具體工作安排,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7.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并制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分配辦法。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歸其所有權人所有。
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單獨列支。
申請征收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及時落實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社會保障費用等,并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
2021年耕地補償實施細則
一、征地補償標準
(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三)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標準
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搗(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
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
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
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
(四)征占林木補償標準
1、林木補償標準
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35-65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50元。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120000元;
未成林每畝86600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63360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43340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的3%收取。
(五)果樹補償標準
1、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2、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3、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4、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5、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6、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具體的征收標準以當地的 *** 部門為準。告知征地情況,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將征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等以書面形式農村集體以及農戶。在告知后,凡是農民,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搶栽,搶建等附著物,將一律不予補償。
(六)征地及動遷不可預見費
按簽訂的征地和動遷補償投資協議中所核定總費用的5%計算。不可預見費由建設單位負責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設計變更引發的擴大征地和地上附著物動遷的補償;
工程設計時沒有發現,征地動遷協議中沒有列入的不可預見的地下構造物動遷補償;因國家政策性調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災害等不可預見項目的補償。涉及征地的不可預見項目,由省交通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共同核定。
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 *** 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好了,文章到這里就結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農村承包耕地補償標準和2020年土地賠償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問題對您有所幫助,還望關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