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涉及一起2人輕傷案件的判決結果公布。
問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是什么?
據報道,該案件的判決結果是被告人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
問為什么被告人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從重、加重處罰。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相對較輕,受害人的傷勢也屬于輕傷,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問為什么被告人還需要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
在我國法律中,對于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需要對受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因此,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除了被判處有期徒刑外,還需要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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