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車禍命案賠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車禍命價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事故怎么告肇事司機故意殺人
- 2、不小心開車撞死人會不會判刑呀
- 3、車禍涉及命案,該當事人需要付刑事責任嗎
- 4、交通事故如果被定為故意殺人,保險公司還會賠償嗎
- 5、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責任認定貨車司機無責任,貨車司機是否需承擔賠償責任
- 6、殺人賠償大概多少萬
交通事故怎么告肇事司機故意殺人
交通事故,如果對方是故意撞車,導致你受傷的情況下,你就可以告對方故意傷人!更嚴重的可以告他故意殺人的嫌疑!還有,交通事故中,如果車輛相撞沒有造成傷亡,而對方下車對你毆打,造成傷害的,可以告他故意傷害!交通事故每天發生的很多,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是減少交通事故最有效的辦法!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起訴流程
1、公安機關偵查犯罪情況
2、移送檢察機關審查
3、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4、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和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起訴流程
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 *** 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三、相關規定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img]不小心開車撞死人會不會判刑呀
開車撞死人,沒有特殊情況一般是會被判刑的。如果是因為對方蓄意撞上行駛中的汽車自殺,汽車避讓不及,發生了死亡的結果,那么這是一種意外事件,駕駛員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擴展資料
交通肇事罪是指“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行為。
因此一般情況下,汽車駕駛員撞死了人,構成的罪名為交通肇事罪。
.
這種情況下車主撞死了人,不負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16條: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例如有人蓄意撞上行駛中的汽車自殺,汽車避讓不及,發生了死亡的結果,那么這是一種意外事件,駕駛員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車禍涉及命案,該當事人需要付刑事責任嗎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 *** 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死亡一人負全部責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若罪名成立,需承擔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如果被定為故意殺人,保險公司還會賠償嗎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司機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你們可以向交警部門詢問,汽車所有人和司機是否為同一人,雖然司機沒有賠償能力,但如果車主有賠償能力一樣可以要求其賠償。
如果司機真的構成故意殺人的話,那么我認為追究其刑事責任是第一位的。然后再向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本觀點僅供參考。
交通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死亡,責任認定貨車司機無責任,貨車司機是否需承擔賠償責任
一、我認為責任應該認定為貨車司機負主要責任,承擔70%的責任。理由如下:
1、車禍發生于2004年3月4日7時30分,肇事者未能及時報警,延誤搶救盡2個小時。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現場處理”第七條“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之規定,肇事者明顯未能盡到及時搶救傷者的責任,未能盡到避免事故擴大的責任。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關于同等責任認定是這樣界定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然而,從交警現場勘查繪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可以看到,肇事者的車是越過道路中線數米從后撞上死者的,憑借這點,就可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第三章“責任認定”的第十九條的第二款“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顯然,肇事車超速不能自控導致越過道路中線,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肇事者緊急避險不當,事故本可避免。而如果被認定為同等責任,就好比在道路兩側人行道上的行人,本來互不相干,但最左邊的行人從后面向最右邊的行人沖過去,猛踩了前面的人一腳,卻聲稱是前面的人擋道,要求前面的人承擔一半的責任,這豈不是很荒誕可笑嗎?因此,責任應認定肇事者負主要責任,承擔至少70%的責任。
二、我認為應該賠償金額至少為208,250元(下面所列賠償總額為297,500元,承擔70%責任,貨車車主應該賠297,500×70%=208,250元),理由如下:
1、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賠償金至少包括以下幾項:
①死亡賠償金100,000元。《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2003年,望城縣農民人均收入3608元,20年即72160元。依據《解釋》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死者所在地農民年均收入至少是5000元以上。按5000元計算,二十年應該為100000元。
②被扶養人生活費37,500元。《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據了解,2004年,死者有2女不到13歲,撫養至18歲,兩人合計10年。死者父親至少算5年。三人合計至少15年。2003年望城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不低于2500,15年即37500。然而,即使賠償這么一點點被撫養人生活費,還根本無法應付2個學生的學費,老人的看病就醫的費用。
③喪葬費20,000元。
④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以及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等損失40,000元,依據是《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
⑤精神損失費100,000元。依據以下理由(陳敘的均屬事實):
1、死者系獨生子,且為家中主要勞動力。
2、事故發生后,由于肇事者不積極救助,導致傷者救助不及時而死亡。在商量賠償時,肇事者又百般推脫責任,導致賠償遲遲不能到位。
3、繪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程序不合法,肇事者勾結有關人員使得死者家屬未能在現場圖上簽字確認。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交通事故現場圖繪制完畢后,勘查員、繪圖員應當簽名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可以要求本人簽字;當事人不在現場或者無能力簽字的,應當由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無見證人或者當事人拒絕簽字的,應當記錄在案”,有關人員并未履行這一程序。
4、肇事者勾結有關人員偽造事故認定書,將長沙市公安交警支隊事故現場圖藏匿不于死者家屬過目,妨礙了死者家屬了解事情真相,侵犯了死者家屬的知情權。
5、肇事者勾結有關人員,在2004年4月,以簽到的名義騙得死者的妻子在事故調節終結書上簽字,這違背肇如實告知的義務,嚴重傷害到死者家屬的感情。
2、相關賠償案例:關于賠償金額問題,報紙上有相似的案例賠償。
①2001年7月16日四川省威遠縣徐文英命案經中央焦點訪談到地查明完全是交警責任,2年后,法院判決賠償命案99000元,四個交警伏法。
②2006年9月11日衡陽市公路邊無人認領的尸體,由交警代告法院,賠償款有163119.8元。2007年6月21日,祁東縣公路車禍一無名女尸,約五十歲,當地交警出面索賠人民幣19萬元,這兩個無名尸的賠償款都由當局部門保管,查明以后有人認領即付。
③2006年元月10日,在同一路段的公路上,潘德全6旬車禍喪命,之前王厚明老人、李日星、王少雄之子都是車禍身亡,這些都是交警楊軍(同時也是此案辦理者)一手辦案,賠償款都在20萬左右。
殺人賠償大概多少萬
對于殺人的賠償費用的具體數額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應當包括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關于車禍命案賠償標準和車禍命價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